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11-26 08:52:00   来源: 伊通镇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人民政府

    机关简介

    一、机关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整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整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面落实镇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乡村振兴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发展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合理确定经济发展职能,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统筹指导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上来。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规范“三资”管理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落实人社、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卫生健康、河湖管理等各领域相关政策和辖区内的工作统筹开展。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内城乡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监督检察职能和工作责任。统筹抓好协调部门派驻辖区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突出基层治理职责,建立镇村两级共治体系,强化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落实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检查知道,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五)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统筹领导,负责动员知道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发展服务。负责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六)领导基层自治。强化指导,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维护安全稳定。组织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职责。负责辖区法制建设、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具体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辖区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依托镇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落实权责清单,细化服务事项、规范办事程序,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组织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提高效能,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九)完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负责人

  (一)伊通镇党委、政府下列综合性办事机构:

  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黄秀丽 0434-4222162

  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隋楠楠 0434-4223263

  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人:李亚轩 0434-4201819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刘宇宙 0434-4223007

  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人:史  爽 0434-4222162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人:姜  汉 0434-4222162

  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人:李  胤 0434-4222162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李泽禹 0434-4222162

  (二)下属事业单位

  伊通镇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陈  浩   0434-4203346

  (三)乡镇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黄国培  0434-4222979

  主持镇党委全面日常工作。全面负责落实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人大主席:陈  浩  0434-4250085

  主持镇人大全面日常工作。分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畜牧检疫、“三资”清理、农经、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党委随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党委副书记:关  东  0434-4250086

  分管工会、统战、财政、审计、党务、人事、发展改革、招商引资、商务(电商)、民族宗教、文秘、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关工委、政务公开、软环境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放管服”和“最多只跑一次改革”、保密、科技等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党委随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纪委书记:徐  英  0434-4250083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配合党委和政府完成分配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落实镇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以及党委随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组织委员:路  畅  0434-4223263

  分管组织、生态环保、促农民增收、机关纪律等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党委随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宣传委员: 陈美玲  0434-4223263

  分管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卫健、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党委随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政法委员: 周  勋     0434-4250082

  分管司法、民政、应急、综合治理、普法宣传、日常信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党委随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武装部长:刘禹泽     0434-4257708

  分管武装部、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退役军人、交通、食品药品安全、工业、自然资源、城乡规划、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党委随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副镇长:李天佐  0434-4203346

  分管公安和信访维稳外事协调等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党委随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副主任科员:周嘉强  0434-4222162

  分管计划生育和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以及党委随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副主任科员:张胜民  0434-4203346

  分管统计等工作以及党委随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东。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  8:30-11:30  13:30-17:00

  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