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机关简介
一、机关职能
(一)组织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负责全县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和公路养护市场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全县公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负责全县公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在伊通境内重点工程的相关协调工作。
(三)负责全县客运、货运、驾驶培训、机动车维修、出租车运营五个市场的监管;负责水上运输监管工作;负责和监管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
(四)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交通市场和行业管理的行政审批工作。
(六)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八)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负责人
(一)机构设置和负责人
1.综合办公室 主 任:马志强 4203995
2.法规科 副科长:马 超 4223654
副科长:张国凯 4224679
3.综合计划科 科 长:张 珊 4228511
4.公路管理科 科 长:马 奔 4237730
(二)领导分工
负责人 刘 尧 电话 4266696
负责党政全面工作,对“五个不直接管”的人事劳资、财务管理、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
副局长 赵秀梅 电话 4226196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分管法规科、综合办公室、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客运总站、客运公司、公交公司、养护公司。负责党建、组织、宣传、共青团、妇联、武装、残疾、文秘、材料综合、档案、统战、工会、科协、文联、信访、审计、人事劳资等工作。
副局长 刘志宇 电话 4210005
分管综合计划科、公路管理科,负责征地拆迁、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廉政合同的鉴定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农业、林业、水利、发改、民政、教育、文化、卫生、保险、科技统计、政法、消防、土地、城建等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伊通满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 赵立秋 电话 4264103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
段长 吴兆东 电话 4230554
三、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一)局机关
办公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正阳路486号
办公时间:夏季 8:30-11:30 13:30-17:00
冬季 8:30-11:30 13:00-16:30
(二)伊通满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大街120号
办公时间:夏季 8:30-11:30 13:30-17:00
冬季 8:30-11:30 13:00-16:30
(三)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
办公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大街39号
办公时间:夏季 8:30-11:30 13:30-17:00
冬季 8:30-11:30 13:00-16:30
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