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04-29 09:16:00 来源: 人大办
关于李瑞兴同志任职的通知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伊人常发【2017】6号
关于李瑞兴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4月25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瑞兴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25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各人民团体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