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06-20 10:15:00 来源: 人大办
关于宿晓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伊人常发【2017】8号
关于宿晓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6月19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宿晓出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刘志杰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威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 盟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接受:
徐长伟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
徐长伟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李瑞兴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志杰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郑庆海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1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各人民团体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