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县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和详细部署,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项清单”、“一案三书”等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2年度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资格审核及执法证件申领及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执法培训。2022年对全县700余人进行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资格考试,最终650人通过资格考试,下一步将组织未通过考试人员进行补考,成绩合格者予以发证。二是进行执法人员资格审核。2022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人员中共150人符合申领条件。三是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及证件管理。组织全县43家执法部门通过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录入具备执法人员信息并审核上报至省厅。根据工作安排,截至目前,执法证件已发放376个,其余执法证件将陆续发放。
(二)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制定《伊通满族自治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坚决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要求。
(三)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2年度共计立案14件,不予受理1件,正在审理2件,自行撤回1件,撤销1件,维持2件,责令受理1件,中止审理6件。
(四)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诉讼工作。2022年度共计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0件。所审结诉讼案件中,驳回起诉请求8件,判决5件,撤诉7件。
(五)严把法治审核,依法从严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受理登记并出具审核意见文书共8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题经法制审核的共73件。
(六)加强双随机监督工作。对22家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审核,对22家部门报送年度抽查计划和联合抽查计划进行审核,共审核计划数180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62条。
(七)积极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建立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行政执法培训,133名行政执法人员发放的行政执法证件,经行政执法监督发现10人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对证件予以收回。经审核,2022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人员中共77人符合申领条件。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投诉举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及罚缴分离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严格实行动态调整,并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八)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委托执法;行政执法单位编制“四张流程图”,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和“一案三书”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正确适用裁量权行使规则。
(九)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以多种形式开展执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下发“以案释法”工作方案,营造浓厚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普法措施、方法变化不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
(二)部分执法部门对执法监督重视不足。
绝大多数部门都能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对照检查通知中的内容逐一进行自查,全面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实事求是开展自评自查。但仍有个别部门重视不够,落实执法工作要求不认真、不细致,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不全面。
(三)乡镇(街道)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矛盾。
缺乏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专业人员,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新履行的职能明显增多,基层执法人员不足,虽然经过司法局组织统一培训,但执法工作较为专业,需要跨专业、跨领域执法,缺乏相关执法经验,执法难度依然较大。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的经费保障、人员保障和设备保障仍需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包括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程序、责任等,对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执法文书等法制审核。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持证上岗执法和专业法律知识业务培训等。
(四)加强对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包括制定、完善、公示和执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以及实行动态调整等。
伊通满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