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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司法局  2023-03-27

 

  市政府、市委: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努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面建设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1.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我县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七项重点工作,立足新时代、找准着力点、推进新实践,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部署的工作任务及《伊通满族自治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明确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集体学习新法律法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下发了《2022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县政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2.落实责任基础,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依法治县工作。2022年5月18日,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法治伊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伊通满族自治县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实施方案》。10月26日,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述法评议会,传达了2022年省市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述法评议会精神,审议2021年度依法治县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实施方案》《通满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书面述法。通过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把职责落到实处。

  3.坚持不断强化普法平台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重点内容,以思想自觉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以行动自觉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我县各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日常普法工作有机结合,在主要街道设立法律咨询台,展出法律宣传板报进行集中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人民群众传递法律知识。通过举办宪法宣传周、民法典主题宣传等活动,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充分发挥广大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建设生力军的作用,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络,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各类微信公众号、机关、企事业单位的LED大屏等新媒体推送转载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文章,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二)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组织和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交流座谈宣讲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用以指导实践。

  2.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2次,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扩大)学习会2次,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安排部署。印发《2022年全县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率先学、引领学、带头学,学深学透各个专题的要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3.积极推进“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坚定不移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本地区贯彻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十四五”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已印发《法治伊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伊通满族自治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伊通满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工作正在全面有序推进。

  4.积极贯彻落实四平市依法治市委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细化目标任务,统筹推动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扎实开展。

  5.积极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省市委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召开委员会会议,2022年组织召开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第六次会议;明确各单位职责,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有效推动了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健全完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1.严格规范执法单位工作职能。全县各执法单位制定并完善了本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形成规范化、全链条的行政执法闭环,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电子化程度。以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决纠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坚决纠治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积极打造“事前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全程留痕”行政检查新模式。

  2.不断优化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大力推行说理式“柔性”执法,严格落实包容审慎“四张清单”,逐步规范“四张清单”的适用规则,让行政执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更加“人性化”。

  3.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开展走访、调研、调查问卷等方式,摸清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研究制定了解决方案;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将“双随机一公开”与联合执法工作紧密结合,逐步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建立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并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4.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下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着力构建新时代“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大普法”格局,进一步推动了各部门主动向执法对象、主管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促进了相关部门普法责任的深入落实。

  (四)深入落实依法行政,扎实推动法治领域相关问题解决。

  1.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开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工作。参照市里汇总版本形成《伊通满族自治县行政机关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和“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从根源上解决了公开主体不知公开什么、怎么公开、监督部门和人民群众不知如何监督、监督什么的问题,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原有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一级事项156项,二级事项1472项标准上,将国家各部委新增5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转发给实施主体单位,共梳理一级事项75项,二级事项123项,现共有一级事项231项,二级事项1595项,形成了3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积极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将《村(居)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公开,确保目录内各事项信息上墙上栏,及时准确公开。下一步,将继续按照省市要求,同步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和权责清单。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伊通满族自治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分工,细化责任,逐项推动落实,上半年共计8条重点工作任务,均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发《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2022)》,进一步明确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体思路、目标责任、责任主体以及具体措施。通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为打造“四个伊通”提供坚实基础。四是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牵头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密切配合,通过线上培训、面对面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培训并督促各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既定工作。我县共21家执法部门参与双随机检查,截止目前共制定抽查计划209项,审批通过181项,审批未通过28项。其中部门内双随机计划113项,部门间联合检查计划68项,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比例达到全部计划的37.56%;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更新,目前各单位已经陆续开展双随机任务并进行双随机现场检查。五是积极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我县各相关部门依据《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案。依据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红黑名单相关制度规定,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立双随机检查任务,根据系统显示的信用等级,对市场主体开展信用抽查,降低对信用等级高的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提高对信用等级低的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逐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进一步发挥了信用监管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对提交合法性审核送审函、合法性审核初审意见、制定依据和对照表、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材料进行规范。加强合法性审查,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不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者减少职责,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并及时向市政府备案,接受监督审查。

  3.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印发《伊通满族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从2020年起,制定年度《伊通满族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先后出台我县《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制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在政府门户网站将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意见征集、决策结果等信息公开。年初以来,对6件重大行政决策完成审核。

  4.健全完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一是严格规范执法单位工作职能。全县各执法单位制定并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形成规范化、全链条的行政执法闭环,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电子化程度。以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决纠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同时坚决纠治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二是不断优化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大力推行说理式“柔性”执法,严格落实包容审慎“四张清单”,逐步规范“四张清单”的适用规则,让行政执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更加“人性化”。三是积极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政府于年初印发《伊通满族自治县调整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伊政函[2022]17号),乡镇街道共涉及37项行政执法事项,其中镇人民政府涉及37项,乡人民政府涉及36项,街道办事处涉及22项,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严格实行动态调整,建立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罚缴分离制度及投诉举报制度,并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5.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县戒毒工作。按照省市县关于禁毒工作的具体部署和戒毒康复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禁毒法》和《戒毒条例》,严控全县禁毒工作。县司法局在现有人员和条件下,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做到定期检查。目前在册戒毒人员11人,由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管控,人数相较于往年出现一定程度的减少。同时,宣传禁毒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使其尽早戒除毒瘾,健康回归社会。二是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我县认真落实相应政策,把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最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工作,坚持“教化、感化、挽救”等方针,防止其二次犯罪,更好回归社会。扎实开展司法所“五化”建设,落实社矫管理长效机制,严控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三是进一步加强全县律师监管。目前我县共有律师事务所9家,在册律师68人,法律人才逐渐扩充,我县在“法治化”建设上将提供有力的法治人才保障。四是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完善优化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制定下发《伊通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开展“万家万事和 喜迎二十大”调解行动方案》,开展了常态化排查,重点排查婚恋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物业管理、债务薪资、赡养老人、涉疫情、返乡务工人员情感问题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提高调解成功率,努力实现大纠纷不出乡镇,小矛盾不出村屯。坚持定期排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做到落实落细落小,压实责任机制,建立明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突出预警预判。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重点排查医疗、信访、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劳动损害赔偿等行业矛盾纠纷,做到小矛盾、小纠纷发现即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全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县187个行政村,10个社区制作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板,安置在警务室或者人民调解室。通过制度板,明确了调解组织人员组成、调解员工作职能、范围、调解制度等。在规范人民调解组织的同时,也促进了网格治理体系的建设,推进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在网格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发挥。

  6.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一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让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县政府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环节,把宪法及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的内容,年初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开展会前学法9次。召开全县“七五”普法总结暨“八五”普法启动大会,编制《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印发《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机关、乡村、单位进行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村屯等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法律知识,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创建国家级2家,省级8家,市级15家,县级155家。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共申报评选“法律明白人”561人。在每个村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成立乡村法律服务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队伍。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县级法治文化广场2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7个,法治教育基地7个,添加各类法治元素环境相协调、与生态相融合的法治文化景观,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三是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情况。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全县共建成国家级示范村2个,省级示范村15个,市级示范村15个。四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四司发〔2017〕40)文件要求,在县司法局东行50米处重新选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中心建筑面积约460平米,共两层,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置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服务窗口,大厅醒目位置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流程、人员公示等基本内容,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基层法治建设仍需加强。

  基层法律相关的专职人员欠缺,法制机构力量较为薄弱,越来越难以满足目前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二)创新的法治宣传举措亟需丰富

  我县普法形式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但仍需探索符合地区实际、深入民心的普法举措,让普法工作落实落地。

  (三)部分行政部门的法治思维能力仍需提升

  目前仍有部分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还不够,灵活处置问题的能力不足,以老办法、老思维对待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进行社会治理的法治理念还未普遍树立,法治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履行法治工作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工作职责。制发《2021年度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要求报送书面述法报告。县政府坚持每年第一季度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及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通过依法行政考核、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等方式,加强县政府所属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县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2.积极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省、市委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自2019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立以来,已召开委员会会议6次;依法治县办先后组织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落实情况等专项督察3次。

  四、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县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市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县,高质量推进法治伊通建设。

  (一)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为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继续深入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多途径,多方式创新学习路径,逐步改善理论功底薄弱问题,提升广大干部思想认识。做好考核工作,发挥考核作用,抓好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查缺补漏,做好考核内容的工作落实。

  (二)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的受益面。

  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化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全面守法普法成为社会的法治基础。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等资源,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不断提升执法司法水平,打造高素质队伍。

  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系列工作,加强监督力度,提质增效督促执法部门提升办案质量。加强行政复议程序的规范化,依法办事。按照政府要求,做好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加强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员队伍。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抓好行政执法证件培训考试工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督促各执法主体按照规定进行专业法律培训,常态化执法人员培训机制,逐步提升执法队伍行政执法水平。

  伊通满族自治县委               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

  2023年2月22日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