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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司法局  2024-02-02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努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全面建立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班子成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同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学习重点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转载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文章,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法治伊通建设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纳入全县绩效考评体系并列为督查内容。

  (二)深入推进伊通满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

  1.进行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县委依法治委员会认真落实《吉林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方案》的具体要求,依据《四平市市县法治建设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制发《伊通满族自治县法治建设指标体系》。明确全县法治建设各项指标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对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县直各责任部门做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认真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打通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2.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惠企惠民政策直达、建立完善“无差别”受理服务体系、完善“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建立办事满意度回访制度四个工作方案。设立了网办专区,全面强化业务人员培训,坚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认同感。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县本级对标省级和市级权责清单,取消了99项事项,增加了128项事项,调整了48项事项。共认领权责事项2770项,其中县直部门保留权责事项2644项,中省直部门保留权责事项126项。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同步进行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确定乡镇权责事项调整为67项,街道权责清单调整为44项,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76项,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43项。三是压缩审批时限,拓展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广度。开展对县本级160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全面梳理,结合实际情况对审批时限进行压缩,截止2023年底,办理时限已经压缩到70%以上。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延伸政务服务事项提升至130项,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四是简政放权专项工作组积极推动基层治理工作。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联络机制,并进行动态调整;积极调度赋予街道“五项权力”,街道行使权力事项83件。五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助力我县工改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压缩时限的基础上,审批效率再提升50%。截止2023年12月底,共受理工程建设项目213件,计划投资184.03亿元。2023年全县涉及“互联网+监管”的24个执法部门,共计认领监管目录清单233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285项。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达到100%,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83.97%,均达到上级要求标准。

  3.依法开展行政审批监督检查,严格履行行政职责。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组成2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县26家涉及审批事项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走访了全县50余家市场主体,对县政务服务厅、社保服务厅、不动产服务厅进行了明察暗访。采用“对标先进、推进工作、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工作闭环模式,通过全覆盖走访、全过程跟踪、重点事项督办等方式,收集问题32个,企业诉求11个,截止2023年12月底,企业反映的32个问题已全部解决,企业诉求已解决7个,其余诉求正在按程序解决中。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营造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氛围。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严格实行动态调整,并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截止2023年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持证人员292人,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持证人员608人,2023年度新申领164人,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35件。三是加大案卷评查工作力度。7月初对全县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问题已按要求完成。四是加强双随机监督工作。共22家执法部门参与双随机检查,截止2023年底共制定抽查计划382项,审批通过342项,审批未通过42项。其中部门内双随机计划172项,部门间联合检查计划210项,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比例达到全部计划的55%。五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委托执法,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四张流程图”,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一案三书”及“首违不罚清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正确适用裁量权行使规则。六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据《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按照日常监督和集中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抽查、暗访等手段,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5.持续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对提交合法性审核的材料进行明确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工作,坚决做到在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事项,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不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按时做好备案工作,接受监督审查。2023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

  6.持续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伊通满族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工作要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及调整)》《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3项决策被列入目录,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县直各部门均能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履行,各部门执行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且征求意见期限均不少于30日。

  7.全面加强政府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监督。2023年度收到复议申请23件,受理20件,不予受理3件,上年结转6件,全年一共办结18件。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度行政诉讼案件共9件,其中驳回起诉3件,准予撤诉5件,判决责令重新做出行政行为1件,所有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均能出庭,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8.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发挥统筹作用,树牢“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抽查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及时补齐短板弱项、提炼亮点做法、强化借鉴学习,妥善研究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吸纳多方意见建议,从根本上打破过去市场监管部门“单兵作战”的局限性,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二是加强能力提升,完善投诉渠道。依托12345、12315平台,以及来信来访等,渠道接收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建立各部门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的投诉回应机制,全面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压紧压实政策措施制定单位的主体责任。三是依法开展审查,提高审查质效。强化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依法依规严格对新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有效预防和纠正了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有序清理存量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进行逐一清理,坚决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

  9.认真落实法律服务和管理工作。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截止2023年12月底,共办理民事案件28件、刑事案件15件和认罪认罚案件560余件,举办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册,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县公证处以服务为导向,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活动,积极为全县各行各业、各类人群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截止2023年12月底,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396件,其中民事类1198件、涉外类198件,接待法律咨询6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00余件,减免公证收费2万余元。

  10.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法治意识。着力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县级法治文化广场3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7个,法治教育基地5个。积极推动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全县共建成国家级示范村2个,省级示范村10个,市级示范村15个。投资20万元,在伊通公园修建50米法治文化长廊,进一步弘扬法治文化精神,让伊通百姓在潜移默化中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投资150余万元,建设宪法主题公园,预计2024年1月中旬竣工并投入使用。设有“宪法墙”“宪法宣誓台”等多个栏目,该公园的建成,将对我县居民法治意识的提升起到较强的促进作用。组织公职律师深入重点企业实地走访,详细解答企业负责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帮企助企开展生产、用工等方面法律问题咨询。

  11.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架构。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个,分别为伊通满族自治县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和伊路通商贸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针对各乡镇(街道)、社区物业纠纷压力大的难点,积极推动在17个乡镇(街道)和10个社区分别建立物业纠纷调节工作站及调解工作室,做到了县、乡、社区三级全覆盖。二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统筹县域内调委会、调解员深入基层治理及平安建设,创新实干、扎实推进工作的精神得到省司法厅认可。2023年县域内2个调委会被评为“全省优秀调解委员会”,6个调解员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其中大孤山镇大榆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于斌(“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在吉林省人民调解大会上代表四平地区分享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得到全省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同事的认可。三是全力打造高标准星级司法所。按照省司法厅星级司法所三年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星级司法所建设规划,2023年全县17个司法所外观标识、内部设施均按照司法部规定建设完成,并全部达到五星级建设标准,此项工作得到四平市司法局的肯定。四是加强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调研中发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县内8家律所没有独立的党支部和联合支部。面对上述问题,经与市律协和县直机关工委积极沟通和协调,设立了吉林满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该党支部的设立,填补了律师行业党建领域的空白,为打造一流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提供坚实基础。五是高标准建设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3年2月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使用面积462平米。该中心整合了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等职能,落实专人负责人民调解110分流体系,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极大提高了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2.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职能。我县采取排查走访、开展个别教育活动、严格信息化核查等多种形式,对矫正对象做好监管教育,保证社区矫正领域的安全稳定。2023年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0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24人。截止2023年底在册176人,其中缓刑172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接受审前调查评估委托102件,采信率99%。创新社区戒毒工作模式。同省戒毒康复所签署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服务框架协议,进一步助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法治教育、体能康复、心理咨询、医疗戒治等科学矫治工作,打造伊通满族自治县禁毒教育基地,市委领导多次到禁毒教育基地进行调研,对禁毒教育基地建设给予充分的肯定。

  13.严格规范依法治县办秘书科工作流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的指导下,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2023年收发文件均按程序按时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同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所有文件均按要求归档齐全、无遗漏。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深度不够。2023年全县虽然多次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培训,但多是以会议方式集体传达学习为主,学习方式还不够丰富多样,仍有部分同志只限于浅层面的学习,没有深刻领悟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深层次的含义。

  (二)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对法律运用的准确性、全面性、有效性还有待提升;存在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距离。

  (三)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还不够,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牢,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法治素养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习惯还有待加强。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会议部署情况。2023年8月9日,召开八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述法评议会,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书面述法。会议传达了十二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述法评议会精神和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述法评议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报告》《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建议名单》。2023年7月10日,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调度会议,县委书记孙立阳主持会议,听取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为全面加强县政府与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协调,实现司法和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制发《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相关意见》,推进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展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2023年度开庭审理4件,负责人出庭率100%。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县委县政府将继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继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持续深入学习推进落实,引领各级干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在全县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二)继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扩大行政执法案件抽查范围,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督促执法部门提升办案质量。科学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力破解清理临聘人员从事执法岗位难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相关制度。

  (三)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重点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挖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组织专项法治宣传,持续开展普法宣讲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