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县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和详细部署,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项清单”、“一案三书”等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3年度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资格审核及执法证件申领及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执法培训。2023年对全县900余人进行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资格考试,经补考后,实际通过人数为900人。通过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予以发证。二是进行执法人员资格审核。2023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人员中共168人符合申领条件。三是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及证件管理。组织全县43家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录入具备执法人员信息并审核上报至省厅。截至目前,持证人员共计900人。
(二)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3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数量23件,其中受理数量20件,不予受理3件。上年结转案件数量6件,全年合计办结案件18件。街道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1件,县政府组成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19件。
(三)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诉讼工作。2023年,我县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2件(其中一审案件12件)。驳回起诉3件,准予撤诉5件,判决责令重新做出行政行为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严把法治审核,依法从严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受理登记并出具审核意见文书共2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题经法治审核的共73件。
(五)加强双随机监督工作。共22家执法部门参与双随机检查,对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审核,对报送的382项年度抽查计划和联合抽查计划进行审核,制定抽查计划审批通过342项,审批未通过42项,未通过计划均已通知按要求整改。其中部门内双随机计划172项,部门间联合检查计划210项,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比例达到全部计划的55%。
(六)积极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建立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截止目前,各乡镇街道总计申领执法证人数为292人,持证人员共计292人,已注销人数为44人。经审核,2023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人员中共110人符合申领条件。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投诉举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及罚缴分离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严格实行动态调整,并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七)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委托执法;行政执法单位编制“四张流程图”,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和“一案三书”工作制度,建立首违不罚清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正确适用裁量权行使规则。
(八)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以多种形式开展执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营造浓厚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普法措施、方法变化不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
(二)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行政执法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需要法律知识和相关行业专业知识兼备,对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要求会更高,因此,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亟待提升。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包括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程序、责任等,对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执法文书等法制审核。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持证上岗执法和专业法律知识业务培训等。
(四)加强对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包括制定、完善、公示和执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以及实行动态调整等。
伊通满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