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伊通满族自治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法治保障职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聚焦优化服务,营商环境与政务效能显著提升
深化“一网通办”。实现县直46家单位、17个乡镇(街道)、197个村(社区)政务外网全覆盖。全县1777项政务服务事项中,全程网办达1602项,网办率90.15%。
落实“只进一门”。全县36个政务服务部门进驻率达100%,1777项本级事项进厅1737项,占比97.75%。实现无差别受理事项1328项,占比74.73%。
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承接国家级事项26件,其中22件实现“一事一次办”,配套完成告知单、流程等材料汇编公示。持续优化整合政务服务中心,设立5个主题服务厅,窗口精简至77个,利用率提升至88%。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3个执法单位联合开展监管,270项检查事项覆盖率达92.22%。实施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制定年度抽查计划154项,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88项,占比57.14%。
(二)聚焦规范执法,执法公信力与效能持续增强
健全执法制度。严格规范委托执法,编制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一案三书”及“首违不罚”制度。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接受培训不少于60学时。加强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持证人员822人。
规范涉企执法。制定专项实施方案与工作规范,梳理43家单位473项涉企检查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公示。依托省级监管平台严格计划审核。通过部门自查、企业走访、线索共享、案卷抽查等多维方式排查整治执法乱象,组织40个执法部门开展“全面体检式”自查,梳理问题48个;走访企业商铺100余家,发放调查问卷110份;结合12345热线、信访局、法院共享线索,梳理投诉工单700余条,抽查执法案卷70余卷。累计发现涉企执法问题111个、“整治6种执法行为”相关问题37个,均已整改完毕。
(三)聚焦科学决策,决策质量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伊通满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列入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核过程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审核时间符合规定、程序符合规定。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做好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
(四)聚焦普法宣传,法治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落实普法责任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为宣传重点,开展“以案释法”50余次,其中伊通人民法院法官“以案释法”、解答法律咨询、解读生活类法律案例、发放宣传资料10余次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讲座等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活动20余次。举办“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设立宣传台,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100余次,发放资料3000余份。
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现每村至少5名“法律明白人”,深入乡村开展培训20次。组织开展“法护营商”专项行动,送法进企业6次,通过发放普法联系卡等方式,对企业开展菜单式普法、点单式服务。
(五)聚焦矛盾化解,群众法治获得感切实增进
深化府院联动,开展行政审判“以庭代训”、庭审观摩1次;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达100%。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量80件,其中听证案件数为30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共8件,办结8件,无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依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百姓说事点等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协调发挥法律明白人、驻村辅警等法治力量,以地毯式排查走访方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伊通县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24个,配备人民调解员750名。本年度受理211件,成功208件,调解成功率达98.58%。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普法责任制落实需深化。部分普法责任单位对普法责任制理解不到位,思想认识不够,缺乏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以及应付了事的思想。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人才保障不足。行政执法部门法治人才缺乏,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从事法制审查人员中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数量明显偏少;法治工作机构力量薄弱,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从事此项工作人员仅有2人。
三是个别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作用发挥不够。我县的党员干部依法决策意识虽已增强,但能力水平与新时期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个别领导干部重视程度不够,法治建设成效不显著。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是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动各级党委(党组)同步学习。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覆盖乡(镇、街道)及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分管法治建设领导干部74人;组织31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初任培训。
二是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开展述法评议,传达学习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2025年工作要点,听取规范涉企执法等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年组织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专题讲座100余场。
二是建强用好法治队伍,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各类会议决策56次,出具书面审查意见52份,提供专项咨询91次,指派其出庭应诉5次。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要文件、合同协议等实行前置审查,政府法制部门全年累计审查59件,提出修改意见80条。
四、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伊通建设。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不断提升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行政权力监督效能、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明确普法工作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其作为基层普法重要作用,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按时公开行政裁量权基准,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同时,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强化责任追究,着力解决执法不严、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是提升行政复议质量。充分发挥其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增强复议文书说理性、加大听证审理力度、强化类案指导与调解和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同时,依法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倒逼各执法部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