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门前积雪和规范机动车停放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切实做好我县城区冬季清雪工作,保障冬季城区道路畅通,维护良好市容市貌环境,确保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现就冬季清雪期间相关事宜倡议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及时关注我县气象信息,降雪后要严格按照冬季清雪标志牌规定时间(禁停时间早8:00-晚17:00)在街道两侧停放车辆,不要乱停和延时停放,避免影响环卫清雪作业。
二、所有机动车应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标明联系电话,配合工作人员要求移动车辆。
三、开展清雪作业时,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和行人要主动避让清雪机械,确保交通安全。
四、冬季清雪作业期间,城区沿街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业户(以下简称沿街单位),应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承担所在单位或商铺对应的清雪任务,及时清理道路积雪,将积雪扫到马路边石以下。
五、严禁占道堆放物品,不得将机动车、非机动车长时间停泊在沿街店铺门前、人行道或停放在公共停车泊位处;不得在绿化带、井盖上方、人行步道上随意堆雪,防止形成临时垃圾堆放点。
六、请各物业公司提前通知小区居民,在小区道路两侧停放车辆时要按照清雪时间段要求停车,积极配合挪车,不影响清雪工作。同时提前备齐清雪工具,安排清雪人员,做好隐患排查,及时清除积雪,确保小区群众的出行安全。
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积极参与到清扫积雪保畅通的行动中来,为建设美丽文明伊通增光添彩!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