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高效助力经济发展
近年来,县财政局采购办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方面持续发力,始终把“公开信息、公平竞标、公正办事和效益优先”的原则作为政府采购的生命线,严格办事规程、服务监督双措并举,采管分离阳光交易,谱写着政府阳光采购的和谐篇章。
一、建章立制、阳光规范管理
政府采购事关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更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重要关口,不容许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县财政局采购办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除涉密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公开采购意向。对无预算、超预算采购,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行为零容忍,坚决予以处理。
财政局采购办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通过发布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图、下发《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等文件指导各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让办事人员少跑路,多办事。通过协调组织,我们邀请第三方机构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建立微信群、钉钉群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提升政府采购业务人员水平,累计开展各类政府采购业务培训3场次,发放学习材料文件100余册,累计培训300余人。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2020年-2023年5月,累计处理政府采购投诉3起,处理的投诉均没有行政复议。
二、倾心尽力,助力乡村振兴
财政局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级预算单位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扶贫832平台”)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倾心尽力帮扶脱贫地区农民群众持续增收,为乡村振兴工作精准护航。
财政局近几年持续坚持利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乡村振兴工作,发挥政府采购作用。通过下发通知,宣传相关政策等途径深入宣传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指导和服务预算单位开展消费扶贫工作,鼓励和引导预算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通过“采购人管理系统”,持续跟踪我县消费帮扶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消费扶贫工作过程中问题,对各预算单位消费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提醒,进一步巩固拓展全县脱贫攻坚成果,确高质量助力乡村振兴。为更好地做好政策宣传,除了下发文件,还通过钉钉群、微信、电话解答等方式在线指导各预算单位导入管理账号。积极联系交易平台客服指导预算单位开展相关问题解答工作,确保尽早开展交易,尽快完成预留采购份额,全县185个单位激活了管理账号,激活交易账号190个。
2020年至2022年间累计预留采购份额164.49万元,累计完成采购额171.27万元,每年都超额完成采购任务。
2023年截至目前,全县共83个预算单位填报了预留份额情况表,预留采购额61.08万元,完成交易额8.14万元。
三、方便快捷,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按照《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文件相关规定,财政局出台了相应政策,推进“政采云”平台采购,邀请各类企业入住“政采云”平台,为企业扩大销售渠道,实现不见面采购,借助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既能节约财政资金,又能有效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同时县财政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财政局秉承“以民为本”的宗旨,坚决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规定和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措施,积极贯彻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因为疫情,近几年中小企业发展遇到困难,为扶持中小企业,县内80%以上的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以人为本,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县财政局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来伊通投资的供应商创造一个满意的投资环境,让政府采购充满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