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01-16 10:42:00   来源: 县妇联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委常委、副县长  宿刚

  (2019年11月)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作以报告,请予审议。

  一、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今年3月末,县人大常委会在交办会上将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39件转交县政府。其中:城建类5件,交通运输类8件,医疗保障类1件,财政类4件,农业农村类6件,水利类3件,自然资源类3件,民政类2件,文旅类1件,教育类1件,公安类1件,网通类1件,商务类1件,民族宗教类2件,退役军人事务类1件。今年代表们提出的3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较去年涉及面更广,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十分契合当前政府工作任务,反映了社会关心、群众期盼,是政府亟须解决的问题。截止到11月中旬,通过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积极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回复完毕,办复率100%,对回复内容,代表满意率92.3%。以下就十个重点督办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宋文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的第3号建议,体现了代表对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的关心和支持。全县农村环卫保洁已于2019年5月6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扬州金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县政府责成第三方(伊通海威公司)根据各乡镇任务量及时调整收集工作车辆,确保各乡镇村屯的垃圾及时收集与转运。按照全县每10户放置一个垃圾桶的原则,于各乡镇、村屯共放置垃圾桶15000个,解决农户就近投放垃圾的问题。

  二是刘立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辽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的第6号建议,建议收悉后,县政府责成县水利局按照《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和《四平市生态委关于按时完成辽河流域河道内及沿岸生态修复工作的紧急指令》(四生态委指字(2018)34号)文件要求,组织吉林省从众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伊通县东辽河流域二龙湖水源地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该项目包含11条河流的工程治理和生态修复,现已全部完成。

  三是杨晓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焚烧秸秆重点地段、重点处理》的第10号建议,建议收悉后,县政府积极部署秸秆禁烧工作,2019年限烧区规划已经得到上级批复,全年将按照批复内容,合理安排,有序解决秸秆禁烧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今年将会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购置移动式秸秆焚烧炉,重点对公路沿线重点地块进行推行。加大公路沿线等交通允许作业的地块集中处理力度,做到重点地块重点处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进新产品研究和推广,发挥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尽快把秸秆资源利用起来。

    四是艾营代表提出的《关于维修伊丹至新兴公路路面》的第15号建议,县政府责成县交通局处理答复,截止目前该项目前期设计已经完成,但由于全省规划新修建长春绕城高速,伊丹镇至新兴乡公路路段已被列为工程施工路段,需大量行驶运载车辆,若此时进行维修,将对该路段再次造成损毁。因此该路段计划在长春绕城高速修建完成后进行修建,预计2021年开始施工建设,2022年完工。

  五是任鸣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开发旅游业,建设满族风车花海主题公园》的第19号建议,县政府责成县文旅局与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方案,认真研究,因县财政财力有限,无法独立完成满族风车花海主题公园建设,拟寻求第三方投资建设,但截止目前,尚无第三方公司有投资意愿,该项目因此未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同时,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业发展,不断汇集满族诸多文化旅游元素,构建“旅游+”生态圈,让吉林省唯一的满族自治县成为域内外游客休闲度假、释放心绪、体验民俗、提升形象的文化旅游名片,努力探索和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的旅游发展新途径。

    六是范桂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景台镇矿山治理》的第21号建议,县政府自2015年4月中旬以来,持续开展了严打非法采矿不法行为专项行动。截止目前,依法取缔关闭采石场79家。自2015年以来,我县未新批或延续一家釆石场,2017年6月在景台镇双吉矿业召开了全县矿山复绿现场会,有序推进矿山复耕复绿,在统计的800公顷工矿废弃地中,已完成复绿近150公顷。

  七是王胜杰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交通沿线村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倾斜》的第27号建议,县政府责成由县农业农村、财政局按照相关计划积极向上争取“一事一议”项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对已完交通沿线村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进行完善。同时,将严格执行公路建设“三同时”制度,保证交工一条、完善一条。

  八是闫玉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的第30号建议,县政府已于2019年完成44个村的编制工作,其余村的编制在2020年全部完成,规划编制经费初步确定每村10万,县级财政负担5万,乡镇村负担5万。

  九是冯永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县城内个别商户圈占停车位管理》的第31号建议,县政府责令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持续加大对临街商户宣传教育,对私自占用停车位设立停车牌、地锁、摆放物品的行为进行了整改、保全清除。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管,防止个别商户圈占停车位的现象。

  十是左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设定固定祭祀活动场所》的第37号建议。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只能审批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县政府谋划建设了北山殡仪馆作为固定祭祀活动场所,倡导群众采取洁净、优雅、绿色的祭扫方式,开展文明祭祀。同时,积极开展了“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将纪念逝者与弘扬家训家风、传承优秀文化、丰富精神生活有机结合,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

  二、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县政府及有关承办单位将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快伊通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县委副书记、县长曾范涛同志及时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向各为副县长进行了交办,并对办理工作进行了统一的安排部署,确定了交办内容、承办部门、办复时间等。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在受领建议、批评和意见后,逐一进行批示,要个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快办理实效,及时进行回复。针对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已批示的分管领域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承办部门认真加以对待和办理,充实办理队伍,提高人员素质,落实办理责任制,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办结。

  (二)建立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严密的程序和规章制度是确保建议、批评和意见有效落实的关键,县政府在制度和机制建设上不断加大力度,严格做到各承办单位在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建议办理初步方案,并及时与代表面商;第二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代表,在出具正式答复文件前,征求代表意见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第三个月回访代表,主动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不满意件重新进行办理。切实提高了办理工作满意度。

  (三)强化督办催办,进一步确保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县委督察室,将所有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在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通过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切实提高办理满意率。同时,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分析和研究所承办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动加强联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办理和答复建议建议、批评和意见,确保件件有着落,绝不允许出现无故拖延和主观漏办的现象。

  三、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总的来看,今年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各位代表和老百姓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不够,办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建议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所受到资金、政策等方面制约,办理速度质量达不到预期效果;三是在一些综合性问题的办理和解决上不够深入,不够彻底;四是部分对代表建议回复撰写内容不具体,没有写明需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决的方案和理由。

  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从三个方面着手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上去了,行动上才能跟进,办理环境才会真正改善。县政府将把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作为今年县政府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各部门切实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人员积极承办。实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切实做到尊重代表权利。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工作上全面落实代表意见。增强人大意识,做到行动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二是抓好工作落实。县政府将严格执行办理工作有关规定,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把办理工作与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相结合,与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与解决工作热点和难点问题相结合,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将代表建议办理纳入工作重要日程,做到一把手总负责、亲自过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分管领导亲自部署,由专人抓具体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把每件代表建议办理好、落实好、答复好。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围绕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开展工作,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并及时总结提炼办理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新路径,实现经验的快速转化和应用,拓宽办理思路,完善办理机制,不断提高办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理实效。采取办前见面,详细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目的,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及建议,取得办理共识;办中见面,让代表参与办理方案拟定,了解办理全过程;办后见面,办理工作结束后,当面向代表介绍办理情况,征询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查漏补缺。

  四是完善监督指导。加大对各相关单位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监督指导,对回复内容不具体,解决方案不充分的,要求务必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细致开展办理及回复;对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建议回复内容,要求补充完善;对目前尚无法解决的建议,要求及时向代表说明情况,取得代表认可。切实尊重代表权利。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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