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11-03 08:27:00   来源: 县开发区

关于《关于开发区景台东片区现代服务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告的草案》的征求意见

  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景台新型项目区内“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招商引资的先决条件。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建设开发区景台东片区现代服务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相关规定,现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11月3日至12月3日

  二、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丁铁男

  电子邮箱:jlytjk@163.com

  附件:关于开发区景台东片区现代服务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报告的草案

  关于开发区景台东片区现代服务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报告的草案

  伊通满族自治县位于吉林省中部,是吉林省唯一的满族自治县,属四平市管辖,但与省会长春市毗邻,受长春经济圈影响巨大。“长春经济圈”规划区域主要包括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松原市、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等,是吉林省城镇最密集、高教资源最丰富、经济发展最活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最强的区域。《长春经济圈》对伊通满族自治县的定位为:长吉大都市区旅游目的地、生态宜居示范区。景台镇生态资源丰富,宜居宜游。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伊通满族自治县对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定位、空间定位、目标定位、产业定位、路径定位进行了优化完善,提出“31345”战略布局。明确发展定位,推动绿色农产品供应、智能制造产业配套、休闲度假旅游“三大基地”。明确空间定位,打造“长春1小时经济圈内最美节点城市”。明确产业定位,壮大医药健康、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明确目标定位,建设活力、文化、法治、幸福“四个伊通”。明确路径定位,实施开放带动、改革创新、区域协作、质量提升、人才兴县“五大战略”。近几年,景台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基础设施改造,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景台东片区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北部,规划范围为南至甲九路,西至乙一街,北至响水镇镇界,东至乐山镇镇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7.49平方公里。根据景台镇域各村区位、资源禀赋、现有产业基础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景台东片区职能为综合型,包含教育科研、汽车文化、高端制造、生态、健康。发展高端产业,做好伊通满族自治县和长春市的产业承接。

  打造新型项目区的首要元素就是区内“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它是项目区招商引资的先决条件,是一切企业、单位和居民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的共同的物质基础。目前项目区所辖范围大部分为农村地区,以农林用地为主,基础设施匮乏,现状几乎一片空白,仅有几条砂石路,道路通行能力不足,无法满足未来景台东片区内交通及物流运输的需求。另外,项目区内 “七通一平”还不完善,不能满足拟建区域给排水、供热、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要求。

  为打造新型项目区内“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招商引资的先决条件。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建设开发区景台东片区现代服务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工程设计内容具体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1、道路工程:新建16条道路,道路总长21926.13米,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面积为392995.85平方米,缝隙式透水砖人行道面积为169775.54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序号

道路名称

起讫点

道路长度(m)

道路等级

规划红线宽度(m)

1

甲一路

乙一北街

乙三街(北段)

934.420

城市次干路

27.00

2

甲二路

规划路

长伊公路

1942.945

城市主干路

36.00

3

甲三路

乙一北街

乙三街(北段)

1049.829

城市次干路

27.00

4

甲四路

乙一北街

乙四街

1829.054

城市次干路

27.00

5

甲五路

乙二街(北段)

乙四街

987.496

城市主干路

36.00

6

甲六路

乙二街

乙四街

981.729

城市次干路

27.00

7

甲七路

乙一南街

乙二街

529.989

城市主干路

36.00

8

甲八路

乙一南街

乙三街(南段)

1086.209

城市次干路

27.00

9

甲九路

乙一南街

乙四街

1543.675

城市次干路

27.00

10

乙一北街

甲一路

甲四路

1563.04

城市次干路

27.00

11

乙一南街

甲七路

甲九路

1227.518

城市次干路

27.00

12

乙二街(北段)

甲一路

拟建乙二街

2370.865

城市主干路

36.00

13

乙二街(南段)

拟建乙二街

甲九路

1126.073

城市主干路

36.00

14

乙三街(北段)

甲一路

拟建乙三街

2523.448

城市主干路

36.00

15

乙三街(南段)

拟建乙三街

甲九路

995.936

城市主干路

36.00

16

乙四街

甲四路

甲七路

1233.904

城市次干路

27.00

 

  2、桥梁工程:新建共7座桥梁,总面积12298.6平方米;10座涵洞,总长度641延米。

  3、给水工程:新建输水管线4.34km,dn160-dn250,PE管及涂塑钢管。配水管网:敷设给水管线dn200-dn800mm,长度21.649km。

  4、雨水工程:雨水总长度20.695km新建雨水管线,管径d500-d2000mm。

  5、污水工程:新建污水管线总长23.86km。管径d400-d600,钢筋混凝土管材。

  6、热力工程:新建热源厂1座,总供热规模2x65MW;新建供热管线7.23km(管沟长度),管径DN200-DN800;新建换热站8座,供热规模5MW/座。

  7、燃气工程:新建燃气管线合计22.511km,管径dn110-dn250。

  8、照明工程:新建路灯1496盏。

  9、通信工程:新建通信管线19872米。

  10、电力工程:新建电力管线19872米。

  11、绿化工程:中央分隔带面积28446.59平方米,下沉绿带81414.66平方米。

  12、机房子河治理3148米。

  本工程总投资109644.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6894.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7247.39万元;基本预备费7531.33万元,建设期利息7971.16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融资以及政府预算资金。

  开发区景台东片区现代服务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实施我县总体规划的需要,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伊通满族自治县对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定位、空间定位、目标定位、产业定位、路径定位进行了优化完善,提出“31345”战略布局。明确发展定位,推动绿色农产品供应、智能制造产业配套、休闲度假旅游“三大基地”。明确空间定位,打造“长春1小时经济圈内最美节点城市”。明确产业定位,壮大医药健康、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明确目标定位,建设活力、文化、法治、幸福“四个伊通”。明确路径定位,实施开放带动、改革创新、区域协作、质量提升、人才兴县“五大战略”。近几年,景台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基础设施改造,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景台镇项目区位于伊通县景台镇东部,以发展高端产业为主导,做好伊通满族自治县和长春市的产业承接。项目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是重中之重。

  该项目是促进景台镇项目区招商引资的需要,为保障进驻企业的开发生产有序进行,必须着力打造一个功能完善、配套齐全、品质一流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国内外成功产业园区开发经验表明,基础设施的品质标准、完善程度是衡量一个产业园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准。加快景台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完善项目区的交通体系,畅通与周边地区的经济联系,吸引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有利于完善项目区的配套服务功能,满足入驻企业的各项生产建设需求;有利于打造优良的投资硬环境,吸引龙头企业或知名企业落户,进而推进产业集聚,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企业要求落户,项目区亟待发展建设,基础设施理应先行。

  该项目是完善景台镇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在国民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现代化的进程中,随着城市规模的持续扩大,城市各项功能的不断演变和不断强化,以及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要求的逐步提高,作为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载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正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的高低,决定着这个城市承载能力的大小,也是招商引资和居民安居乐业能否实现的先决条件。因此,高标准的景台镇项目区必然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其中包括适应未来发展要求的对内、对外、客货分流、畅通便捷的交通体系;高效、节能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及雨洪排泄配套系统;供水、排水、供电、供热及电信通讯等担负传递信息和输送能量工作的各类管线。

  目前景台镇项目区仅有现状长伊公路承担主要交通,未形成有效路网,导致市政管线无法成环状布置,基础设施的配套作用无法发挥,也不能满足项目区的企业布局需求。本次可研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填补了上述空白,并为其它管线的敷设奠定了基础。工程建成后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同时改善了区域的人居环境。

  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

  关于开发区景台东片区现代服务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解读

  本项目建设符合《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19年修改)》的要求,它的建设既可以完善景台镇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入驻创造条件,同时又能带动和促进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的发展和壮大,因此建设本项目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依据

国家及行业标准

      总体规划依据

  (1)《伊通满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19年修改)》(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3)《吉林省海绵城市导则》;

  (4)《吉林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标准图集》(吉J2017-060);

  (5)《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定出版);

  (6)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4月);

道路工程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版)

  (2)《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3)《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

  (4)《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

  (5)《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6)《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

  (7)《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

  (9)《城市道路-环保型道路路面》(15MR205)

桥梁工程

  (1)《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

  (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3)《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12)

  (4)《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3363—2019)

  (5)《公路桥位勘察设计规范》(JTJ062-91)

  (6)《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 166-2011)

    给水工程

  (1)《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2018)

  (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2016)

  (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2016)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8)《防洪标准》(GB 50201-2014)

  (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

  (1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11)《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2008)

  (12)《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技术规程》(CJJ 101-2004)

  (13)《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7MS101)

  (14)《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工业园区水文地质勘察、设计报告》(吉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2017年9月)

    排水工程

  (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

  (2)《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2018)

  (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2016)

  (4)《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2016)

  (5)《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17)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9)《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11)《防洪标准》(GB 50201-2014)

  (12)《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

  (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14)《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2008)

  (1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16)《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

  (2) 《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CECS 165 :2004)

  (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2016)

    电力工程

  (1)《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

  (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3)《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

    通信工程

  (1)《通信管道与通信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2006)

  (2) 《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CECS 165 :2004)

  (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2016)

    供热工程

  (1)《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

  (2)《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81-2013

  (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 3091-2015)

  (4)《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8163-2008)

  (5)《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脂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GB/T 29047-2012)

  (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7)《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15

  (8)《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2/JT149-2016

  (9)《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JGJ173-2009

  (10)《工业锅炉水质》GB1576

    预算编制依据

  (1)吉林省现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LJD-SZ-2019)

  (3)《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LJD-JZ-2019)

  (4)《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CLJD-JX-2019)

  (5)《吉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CLJD-FY-2019)

  (6)《吉林省建筑工程材料预算定额》(CLJD-CJ-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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