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从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部署要求,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1.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县先后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2次,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率先学、引领学、带头学,并亲自部署抓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2.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本年度县委党校教学目录;2021年全县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培训班重要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生动融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多次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让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小在孩子心里扎下根,并形成了孩子与家长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效果;在本年度的12.4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中,着重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印制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单在全县17个乡镇(街道)向人民群众发放,举办了全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报告会,全县400余名干部参加了报告会,不断营造习近平法治思想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学习的良好氛围。
3.坚持不断强化普法平台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重点内容,通过举办宪法宣传周、民法典主题宣传等活动,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各类微信公众号、机关、企事业单位的LED大屏等新媒体推送转载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文章,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二)实扎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1.积极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各项任务落实。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及2021年县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任务清单,扎实有序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2.积极研究“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落实。《法治伊通建设实施方案》、《伊通满族自治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和《伊通满族自治县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起草完毕并征求意见,目前正在履行会议审议及发文程序。
3.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细化目标任务,统筹推动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扎实开展。
4.积极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制定了《关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科学有效防控,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5.积极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省市委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2021年组织召开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依法治县办先后组织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落实情况等专项督察。
(三)扎实推动法治领域相关问题解决。
1.系统研究和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政法各单位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实践活动”为载体,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举措。县委政法委深化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广泛收集各类矛盾纠纷线索,及时化解或录入警综平台,强化重点人员风险管控,落实管控措施,确保辖区无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无非访事件、无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县公安局开展“小案”集中攻坚、六项证照办理便民服务,实施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县检察院积极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同时,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牢法治化思想根基。县法院提供网上引导、立案、交退费、查询、阅卷等一站式智慧便利的诉讼服务,诉讼服务中心在窗口设置征求意见箱和“好差评”诉讼服务系统,充分征集当事人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县司法局制定缩短出具公证书时间、“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特事、急事特办”“公证费用减免”“上门遗嘱”“温馨邮寄”等七项公证便民举措。
2.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实施《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道路管理条例》《伊通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等3部法规,《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供热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3.不断强化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制发《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细化、明确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操作程序,提高了行政决策质量。
4.扎实开展执法为民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推广使用“我要执法APP”应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根本上遏制运动式、“一刀切”式执法。
5.持续加大法治人才引进力度。我县在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才工作中,突出法律专业性人才的引入,增设专业性岗位,引进专业化法律人才5名。
(四)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1609项,其中“马上办”事项504项,占31.3%;“网上办”事项1385项,占86.1%;“就近办”事项41项,占2.5%;“一次办”事项1598项,占99.3%,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2.全面清理“奇葩证明”。深化“无证明城市”改革,组织各部门对无证明城市证明事项进行再梳理,严格落实清单要求,保留证明事项97项,政务服务业务办理174项中,告知承诺49项、申报承诺26项、部门核验79项、数据查询15项、直接取消5项。
3.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组织各行政主体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目前清单梳理工作已基本完成,拟保留13个部门93项中介服务事项。下一步将移交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4.全面落实权责清单。2021年6月,开展对全县各行政主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31个部门2570项权责清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清理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相符事项,开展隐性壁垒排查,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落细。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及时动态调整更新《伊通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伊通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伊通县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
5.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深入推进“诚信五进”(诚信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系列宣传活动。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32个部门签订社会信用体系承诺书。制定《关于开展履行契约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对履行契约问题进行自纠自查,经排查,不存在履约毁约问题。建立信用信息公示机制,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以国家“双公示”评估为契机,加大对信源单位自查、督导、培训力度,建立“双公示”台账复核培训机制,针对台账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反馈整改,避免相同问题重复出现,数据推送质量稳步提升。持续开展水、电、煤气、仓储物流等特定信用信息归集,通过四平市信用办复核部门报送信息,发现问题立即反馈整改。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坚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对提交合法性审核送审函、合法性审核初审意见、制定依据和对照表、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10个方面的材料进行规范。加强合法性审查,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不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者减少职责,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并及时向市政府备案,接受监督审查。全年对5件重大行政决策、2件规范性文件以及55件政府常务会议待审文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2.实行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修订完善决策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社会评议等12项基本工作制度,编制公布《法定主动公开目录》,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年度报告、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答复工作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涉及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22个部门、15个乡镇及2个街道的梳理工作已完成,共梳理一级事项156项、二级事项1472项。乡镇(街道)共涉及14个领域,一级事项67项、二级事项224项。
3.强化行政执法权力监督。制定《领导干部和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执法活动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行政诉讼“两高一低”专项整治,逐一制作台账,实行一案一销号制度。
(六)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伊通满族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制定了2021年度《伊通满族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在政府门户网站将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意见征集、决策结果等信息公开。全年的5件重大行政决策,均已依法依规进行了公开。
(七)健全完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1.严格规范执法单位工作职能。全县各执法单位制定并完善了本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形成规范化、全链条的行政执法闭环,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电子化程度。以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决纠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坚决纠治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积极打造“事前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全程留痕”行政检查新模式,全县32个部门、822名执法人员,2017项县本级检查事项、1.06万户市场主体信息全部录入智能备案系统。
2.不断优化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大力推行说理式“柔性”执法,严格落实包容审慎“四张清单”,逐步规范“四张清单”的适用规则,让行政执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更加“人性化”。
3.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开展走访、调研、调查问卷等方式,摸清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研究制定了解决方案;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将“双随机一公开”与联合执法工作紧密结合,逐步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扎实推进乡镇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工作,下放县级行政管理权限12项。建立乡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并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4.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下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着力构建新时代“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大普法”格局,进一步推动了各部门主动向执法对象、主管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促进了相关部门普法责任的深入落实。
(八)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完善优化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在办案释法说理的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实际困难。结合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县公安局成立了“啄木鸟小分队”(其组织架构为“3+N”,以1名包村民警、1名驻村辅警、1名乡镇街道干部为主体,全县1209个屯长、38个委主任为机动力量,全县共有187个村和10个社区,成立197支“啄木鸟小分队”),专攻解决疑难性、顽固性矛盾纠纷。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帮帮团”精神,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和普及,将矛盾纠纷扼杀在萌芽之中。
2.围绕“两委”换届选举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在“两委”换届期间,利用宣传车进行换届纪律法治宣传,选举结束后,在新上任的“两委”成员进行法治培训中开展以案释法,让大家更加准确的把握法律法规的运用。
3.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围绕法治乡村建设,全县8家律师事务所57名注册律师,分布在187个行政村,担任村级法律顾问,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为网格治理提供最专业的法治保障。全年共帮助村屯解决矛盾纠纷20余起,解答法律咨询300余起,开设普法宣讲课5次。
4.推出法律服务便民举措。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为民实践活动出发,推出律师便民服务4项、司法鉴定便民服务措施4项、公证处便民服务措施7项,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5.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全年共进企业开展法治宣讲10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2起,免费帮助企业代理诉讼8件,提供企业法律咨询30余次。伊通满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四平锦鸿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案件,历经2年帮助企业破产重组成功,挽救企业损失2.1亿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深度广度不够。
因为干部提拔、调整等多方面原因,干部队伍一直处于动态,县管干部法制培训没有实现全员覆盖。部分单位常态化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仍需加强,社区、村屯等基层普法力度还要加大。
(二)行政复议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正在积极推进当中,目前还没有形成与当前行政复议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固定机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工作效能还需提升。
(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到位。
一些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力量不能完全满足需要,人员专业素养需要加强,工作方式方法需要改进创新,调解卷宗不规范,一些细微矛盾调解无记录。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三督察组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10月17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三督察组到我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工作,我县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逐步推动此项工作落实到位,中央第三督察组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不足之处。按照《中共四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三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意见》要求,我县积极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结合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发了《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三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伊法委发〔2021〕7号),将八大项整改指标细化为20项内容45项具体措施,并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协调各相关责任部门逐项整改落实,所涉问题按要求均整改完成。
(二)下发文件落实情况。
转发了省委省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中,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中,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报告的组成部分,报告履职情况。在对县管干部年度考核测评时,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情况列入评价要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报送书面述法报告。
(三)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2021年4月27日,县委书记张恒主持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传达了习近平同志、景俊海同志、郭灵计同志在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2021年9月7日,县委书记孙立阳主持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强调了要全面做好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统筹增强工作合力,对标对表推进依法治县重点任务落实;要全面坚持党的领导,为推动伊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工作要点将全年工作细化47项具体工作指标,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分工,将重点任务细化为38项工作指标,明确责任部门;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将53项指标细化为176条细化项目加以落实。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情况。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我县建立健全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我县建立了《伊通满族自治县关于印发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办法的通知》(伊政办发〔2016〕8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保密制度》《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奖惩制度》《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执业管理制度》《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法律顾问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法律顾问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2021年,县委县政府与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委派高树成律师为县委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6名公职律师都能够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五)规范执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我县按年度逐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县司法局印发了2021年度《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对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随机抽取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部门间交叉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梳理,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持续在全县各执法部门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四张流程图,一案三书等工作。2021年已审核通过11家部门,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第一批)。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落实出庭应诉职责,2021年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召开“府院联动”会议及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等方式强化政府部门间协调沟通,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七)“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谁执法谁普法”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各级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推动各部门形成学习宣传、齐头并进、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下发文件调整了我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22年里,我县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市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县,高质量推进法治伊通建设。
(一)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为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有效发挥考核作用,抓好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查缺补漏,做好考核内容的工作落实。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系列活动,有效督促执法部门提升办案质量。
(二)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提升基层薄弱环节。
全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整合资源,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能力。
(三)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的受益面。
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化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全面守法普法成为社会的法治基础。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等资源,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不断提升执法司法水平,打造高素质队伍。
加强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员队伍。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抓好行政执法证件考前培训,提高各部门持证率,常态化执法人员培训机制,提升执法队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