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09-24 09:26:00 来源: 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
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验收完成的公示
全县广大畜禽养殖场(户):
根据《关于预下达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2)364号)《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指南通知》,(吉牧连发{2022}20号)文件要求,结合《伊通满族自治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项目资金45万元,分配资金30万元,用于采购带菌还田生物菌剂。现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完毕,现将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如对其真实性有疑议请来人或来电举报。
举报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
举报电话:18628778883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