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通满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
伊政发〔2020〕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发〔2020〕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伊通满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伊通满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发〔2020〕3号)精神,推进我县融入健康中国建设战略布局,全面提高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建设“健康伊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治理,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因重大慢性病导致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省内中上水平,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开展全社会参与的健康素养促进工作,建设并完善全领域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建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电视台和其他媒体每月至少开办一次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及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网信中心、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进一步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加强对食品企业营养标签知识宣传,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在2019年和2022年基础上提高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构建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开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将医疗“治病”端口前置到通过体育健身“防病”和“治未病”,切实解决群众的健康和健身需求。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和利用,提高其利用率。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百姓身边“15分钟健身圈”。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体育节庆、运动会和公路自行车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品牌赛事活动,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引领全民健身新时尚。健全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养成终生锻炼的体育习惯。(牵头部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直机关工委、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低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以上和40%以上。
(四)实施控烟行动。落实国家为提高控烟成效所采取的税收、价格调节等政策措施,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建立健全戒烟服务体系,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推进和完善无烟政府机关、无烟医院建设。开展烟草危害科普宣传,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计划,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口。逐步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烟草专卖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以上和80%以上。各级党政机关逐步建设成无烟机关。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全心理健康促进和宣传网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县委宣传部、县网信中心、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及以上和30%及以上,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和8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提升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推进
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建设工程,提高社会参与度。(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抓好空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加强废弃物分类处置管理,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和科普宣传工作。(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加强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和用品等消费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场所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逐步改善居民饮用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5%以上和25%以上,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七)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大力推进母婴安全行动、健康儿童行动计划,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推广《母子健康手册》,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逐步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査项目覆盖面,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以下和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以下和12/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5‰以下和6‰以下,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70%以上和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均达到98%以上,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八)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构建健康教育课程体系,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保障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外接触自然光时间1小时以上。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测试,将体育纳入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按规定设置学校卫生室(保健室),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保障师生在校用餐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牵头部门:县教育局,配合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团县委)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九)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开展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大数据平台,利用信息化提高监管效率。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协、县政数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妇联)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区域内职业健康检査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90%以上。
(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民政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发展老年健康产业。(率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干预计划,为高龄、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民政局)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以上和90%以上。
(十一)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和心肺复苏等应急自救互救技能。(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红十字会)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对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增高、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的规范化管理。(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推动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医院心脑血管疾病应急处置能力,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效率。(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以下和190.7/10万以下,30岁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5%和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0%和70%。
(十二)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建立高发癌症高危人群机会性筛查机制,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完善肿瘤诊疗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规范常见多发肿瘤的诊疗、用药和检查。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推进安宁疗护(临终关怀)。完善癌症防治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进一步加强死因监测和肿瘤随访登记管理工作,提高报告质量和管理水平。开展癌症数据分析研究,为癌症诊治提供决策支持。(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
(十三)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认识,促进良好健康行为习惯养成,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着力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诊治设备配备。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并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服务能力。提高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技术、治疗药物的可及性,降低患者经济负担。(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科协、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9/10万以下和8.1/10万以下。
(十四)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提高糖尿病知识群众知晓率,提示居民关注个人血糖水平。对糖尿病前期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及生活方式干预,降低发病风险。探索糖尿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査城乡服务工作机制,对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注重膳食营养和科学运动,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重点关注高危人群血糖变化,并给予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科学降低发病风险。(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以上。
(十五)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加大预防接种宣传力度。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降低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风险。完善乙肝综合防治服务模式,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加强学校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加强对埃博拉出血热、登革热、疟疾等境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强化寄生虫病、饮水型燃煤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网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健康伊通行动推进委员会。
统筹推进伊通满族自治县健康中国行动,完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做好伊通满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方案的落实。(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教育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
(二)广泛动员参与。
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合力。动员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伊通行动,提升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学校、企业、社区(村)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各类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支撑体系。
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健康伊通建设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载体,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和相关课程。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落实卫生健康投入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支持引导,确保行动落实到位。完善政
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加强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协、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1.伊通满族自治县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
2.伊通满族自治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22年考核指标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