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10-19 15:22:00 来源: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秸秆禁烧工作致农民朋友一封信
全市农民朋友:
你们好!现在正值秋收时节,田间秸秆露天焚烧不仅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还极易引发各类事故,甚至引发火灾险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我们特向全市父老乡亲和广大农民朋友发出“秸秆禁烧、从我做起”的倡议。
环境就是民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秸秆禁烧既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全体公民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平市农作物秸秆处理实行禁烧区、限烧区“两区管控”。禁烧区内,任何时间、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违者要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限烧区内,要听从指挥,在特定时间和气象条件下,由县(市)区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有序烧除,对不听劝阻、随意焚烧的,将同样实施严厉处罚。
请大家积极响应秸秆禁烧的号召和倡议,自觉履行秸秆禁烧责任,积极推进“五化”综合利用,自觉抵制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为创造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贡献力量!
遵纪守法,珍惜环境,爱护家园,秸秆禁烧,从我做起!
全市父老乡亲和广大农民朋友,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吧!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