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火山温泉保护开发服务中心
机 关 简 介
一、机关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热、火山温泉资源利用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制定优惠政策,促进地热开发利用工作的健康发展;
2.负责全县地热、火山温泉资源利用、保护开发的规划建设,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地热、火山温泉资源按照“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要求,摸清地热资源底数,科学利用地热、温泉资源、统筹当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4.负责全县地热、火山温泉资源合理利用和服务,有效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形成整体品牌效应;
5.负责围绕全县地热、火山温泉资源,做好项目谋划工作;
6.负责“中国伊通火山温泉”品牌创建工作,抓好申报各项基础工作;
7.负责收集、保存地热、火山温泉资源开发利用等相关资料;
8.负责伊通火山温泉旅游品牌宣传推介;
9.负责地热、火山温泉资源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
二、机构设置和负责人
(一)领导分工
齐伟成: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崔阔:副主任。负责材料汇总、机关党支部、党务党建、人事、保密、宣传、会议管理、公文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伊通火山温泉旅游品牌创建及宣传推介等相关工作。负责利用全县地热、火山温泉资源进行项目策划、论证、储备工作;对外招商引资。分管科室:项目科、宣传科、部分办公室。
魏铭伯: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负责财务、机关服务保障、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地热、火山温泉资源勘查、利用、保护、开发的总体规划;负责地热温泉项目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分管科室:资源利用科、部分办公室。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人 张婉莹 0434-4222201
项目科 负责人 李根深 0434-4222207
资源利用科 负责人 李根深 0434-4222207
宣传科 负责人 景冰冰 0434-4222207
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烟草高层楼下 社保局东侧
办公时间:夏季 8:30-11:30 13:30-17:00
冬季 8:30-11:30 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