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办
机 关 简 介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和县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有关文稿和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研究;负责审核、印发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工作。
(三)研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负责全县外事工作。
(六)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相关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拟定本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
(七)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负责县人大、县政协及各界人士对政府意见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督办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及省、市政府督办检查督促工作;
(十)负责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负责办公室制度和法治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负责人
(一)机关内设机构
综合一科 科 长:奚佳旭 4264520
综合二科 科 长: 4242575
综合三科 科 长: 4214656
秘 书 科 负责人:李 鸥 4223969
人事财务科 科 长:刘伽休 4251993
行 政 科 负责人: 4223015
外 事 科 科 长: 4251993
政府总值班室 科 长:邓 悦 4223969
督 查 室 科 长:徐 维 4204366
政策法规科 科 长:宋境闻 4242575
文 电 科 科 长:李 帅 4223526
(二)下属事业单位
伊通满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牛 杨 4230013
(三)领导分工
主 任: 4222610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主管公文批分工作。
副主任:郭丽强 4223979
协助主任负责所联系的机关党建、干部人事、财务、后勤管理、退休人员管理、公会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地方志、人事科财务科、行政科、政策法规科、政府总值班室、人事财务科、保密工作。
副主任:王竞搏 4264520
协助主任负责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及县政府领导专题会议纪要的审核工作文电收发、文件起草、档案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秘书科、督查室、文电科、议案督导科。
三、内设机构职能简介
(一)综合一科
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起草和审核《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全体会议报告》以及县政府和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重要讲话、汇报等方面文字综合材料;协助办理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核、整理工作;协助办理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和批示意见的督促、协调、反馈等工作;协助县政府主要领导办理信访事项,收集整理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以及电子邮件中反映的重要信息等相关信访工作;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综合二科
负责起草或审核县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各部门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起草或审核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有关重要讲话、汇报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各类汇报等文字综合材料;协助办理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核、整理工作;协助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起草专题会议纪要工作;协助办理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交办的事项和批示意见的督促、协调、反馈等工作;协助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办理信访事项,收集整理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以及电子邮件中反映的重要信息等相关信访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其他各项工作。
(三)综合三科
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査研究,掌握情况,为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负责政府政务信息收集、整理、编辑,以及政府政务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协调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体系建设;协助起草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各类文字综合材料;协助县政府办公室办理信访事项,收集整理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以及电子邮件中反映的重要信息等相关信访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其他各项工作。
(四)秘书科
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管理和会务承办,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的衔接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核、整理及常务会议记录、纪要起草工作,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印信的管理等工作。
(五)文电科
负责县政府文电的统一收发、分办、传批、传阅以及公文体例、格式、行文规则和公文审核与办理,负责领导机要文电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县政府公文的传输。
(六)外事科
负责全县外事工作,负责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行政科
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室务综合及有关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办公设备、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相关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拟定本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八)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接听、记录群众来电,督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省、市政府核实、约稿事项。
(九)人事财务科
负责办公室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人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机关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财务工作,编制机关财务计划和会计报表,负责交纳各项税金及各项资金的结算;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
(十)议案督导科
负责县人大、县政协及各界人士对政府意见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督办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及省、市政府督办检查督促工作;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有关委(室)的日常联系。
(十一)政策法规科
负责涉及县政府办公室职能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和法治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规章制度等工作;承担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及县政府文件依申请公开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
(十二)县政府督察室
负责对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本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完成县政府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等情况进行督察。
四、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一)办公室
办公地址:伊通镇中华东路88号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8:30-11:30 13:30-17:00
(二)伊通满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伊通宾馆迎宾楼3楼306室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8:30-11:30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