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12-06 14:00:00   来源: 财政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伊通满族自治县2022年预算调整草案。请予审议。

  2022年前10个月,因省增加债务限额,现提请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具体调整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22年前10个月,省核定我县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为36,200万元,所分配债务限额按照规定,全部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根据新分配一般债务限额,2022年省下达我县新增一般债务资金指标36,200万元,相应调增一般公共支出预算36,200万元。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60,800万元,此次调整后为397,000万元。县级新增一般债务指标安排支出如下:

  1.调增教育支出5,800万元,用于农村学校操场等建设项目4,300万元,用于伊通镇满族第二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800万元,用于县职业教育中心产教融合实训楼建设项目700万元。

  2.调增城乡社区支出9,750万元,其中:用于经济开发区机房子河及姚家河可持续发展工程600万元,土地收储回迁小区建设项目3,500万元,景台镇永久村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1,500万元,长伊中线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线项目500万元,伊通镇长伊片区雨水排水明渠工程600万元;用于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四期)项目300万元;用于县城基础设施(部分道路及生态健身广场)建设工程500万元, 县城基础设施(部分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350万元, 县城基础设施新建桥梁工程项目1,000万元,污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900万元。

  3.调增农林水支出8,600万元,其中:用于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00万元,农村供水保障补充入户及第一批信息化工程300万元,县城三星河城市防洪工程500万元,伊通河重点段三期右岸河漫滩治理与水环境保护工程4,700万元,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500万元,2022年小型水库运行管护项目600万元。

  4.调增交通运输支出12,050万元,其中:用于省道长春经济圈环线与长长高速伊通出口交叉改建工程1,900万元,2021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500万元,长伊公路(陈家屯至伊丹镇段)公路改扩建项目1,100万元,2020年县乡级公路危桥水毁工程170万元,永青至新立公路新立桥项目280万元,抚公线(大孤山酒精厂-公主岭交界段)路面改建工程1,700万元,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1,800万元,2022年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改建项目3,077万元,2022年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改建项目(第二批)1,200万元,原国道G229后范至河北段改建工程32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情况

  2022年前10个月,省核定我县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为69,700万元,所分配债务限额按照规定,全部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前10个月根据新分配专项债务限额,省下达我县2022年新增专项债务资金指标69,700万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9,700万元。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70,816万元,此次调整后为140,516万元。县级新增专项债务资金指标调增其他支出69,700万元。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1.黄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10,000万元。

  2.用于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22,000万元。

  3.用于县第一人民医院移址新建项目21,700万元。

  4.用于大孤山中心卫生院移址新建项目4,000万元。

  5.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12,000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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