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04-17 09:18:00   来源: 残联

伊通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委托开展2025年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项目工作的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吉林省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伊通满族自治县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工作计划》要求,伊通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拟对2025年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项目承接机构进行评审筛选,现将有关委托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参与此次筛选的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机构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检验合格;

  2、有规范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和服务承诺;

  3、承接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从业人员有职业资格证;

  5、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6、符合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居家康复服务机构目录;已列入的,应当及时撤回:

  1、被有关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批准许可文件的;

  2、被有关部门、机构列入负面清单的;

  3、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居家康复服务机构目录的;

  4、在服务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骗取套取居家康复服务机构所需资金的;

  5、有其他不宜承接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机构行为的。

  二、服务要求

  承接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提供康复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运动疗法(PT)、作业疗法(OT)、语言治疗(ST)、关节松动训练、推拿按摩、肢体综合康复训练等),并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康复评估表、康复服务协议、康复服务方案、康复服务记录、康复服务统计单等。

  三、提交材料

  1、请有意愿参与2025年伊通满族自治县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项目的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准备评审材料。

  2、机构证照资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应急预案)。

  3、机构康复业务资料。包括(1)康复服务方案、康复评估表、康复服务记录、康复服务统计单;(2)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5、其他与定点机构认定有关的资料,具体资料由当地认定部门确定。

  四、有关说明

  1、承接2025年伊通满族自治县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机构拟定1家,评审材料请按照提交材料顺序编排好,打印成册,要充分体现专业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两家以上机构进行报名的,择优选择。

  2、将由伊通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专项评审,评审前会安排尽职调查,根据评审材料和调查结果确定服务机构。

  3、按服务项目协议支付服务费,每个服务项目需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费用。

  4、有参与意愿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4日4:00前提交评审材料(一式三份),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筛选资格。地址: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中华西路115号(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0431-4216300。

  伊通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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