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3-03 19:08:00   来源: 伊通发布

关于刘万旭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公 告【20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2021年3月3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万旭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白大炜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彦辉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双禹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春旭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现予公告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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