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3-03 19:08:00 来源: 伊通发布
关于刘万旭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公 告【20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2021年3月3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万旭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白大炜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彦辉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双禹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春旭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现予公告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