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09-28 09:57:00   来源: 伊通发布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2023〕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2023年9月27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张宝立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周和影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翟 风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营城子人民法庭庭长;

  王红波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庭长;

  蔡 佳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靠山人民法庭庭长;

  王 月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伊丹人民法庭庭长;

  朱海波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马鞍人民法庭庭长;

  李云鹤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孤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 璐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 达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张丽梅同志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营城子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红波同志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伊丹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周和影同志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孤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蔡 佳同志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马鞍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 月同志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靠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朱海波同志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胡志良同志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春辉同志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云鹤同志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白  楠同志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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