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1-04 11:12:00   来源: 县政府办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副县长  张亚冰

  (2020年12月)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作以报告,请予审议。

  一、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2020年4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在交办会上将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41件转交县政府。其中:交通类8件,占总比例的19.5%;住建民生类10件,占总比例的24.4%;公安交警类6件,占总比例的14.6%;教育类3件,占总比例的7.3%;农业农村类3件,占总比例的7.3%;水利类3件,占总比例的7.3%;财政类3件,占总比例的7.3%;其他类5件,占总比例的12.2%,今年代表们提出的4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十分契合当前政府工作任务,反映了社会关心、群众期盼,是政府必需解决的问题。截止到9月末,通过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积极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回复完毕,办复率100%,对回复内容,代表满意率达到100%。以下就五个重点督办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史策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城区内车辆管理》的第8号建议,体现了代表对全县道路交通及居民良好生活环境的关心和支持。我县交警大队根据城区内车辆违法行为特点,深入研判,主动出击,采取错时巡逻、交叉巡逻、延时巡逻等勤务模式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同时,积极借助媒介和平台,开展交通宣传“七进”活动,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宣传力量。通过加强交通管理措施的制定、落实,争取从根本上解决城区交通问题。

  二是李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伊范公路二十七中段淤沙路面通行危险》的第12号建议,据反映,伊范公路二十七中段,校门北侧公路桥每年淤沙堵满,导致河水漫过路面,造成通行困难且危险。建议收悉后,县政府责成县交通局了解情况并及时处理。目前上游已开挖河道十米处设截水墙拦截泥沙,危险已有效控制。

  三是姚宏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二龙湖水系涵养林保护》的第22号建议,建议收悉后,县委、县政府责成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吉林省河湖长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流(水库)涵养林、防护围栏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在河道两侧15米、水库淹没线外50米范围内栽植水源涵养林并安装了防护围栏,且逐步对全县河流两岸、水库淹没线外栽植涵养林和安装防护围栏,对二龙湖流域涵养林进行了有效的保护。

  四是任鸣代表提出的《关于以满族文化为依托,打造夜经济、夜文化发展新模式,助力县域消费经济发展》的第27号建议,建议收悉后,县委、县政府以发展“夜经济”为拉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提高就业率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责成文旅局制定了“伊鹿高鸽夜经济集聚区·伊通夜市”实施方案。由文旅局牵头、执法大队、交通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联动协调单位,宣传部大力宣传,发挥伊通生态旅游、文体赛事演艺、景区观光休闲、伊通特色美食等特点,使夜经济文化成为继伊通烧鸽子之后第二大城市名片,争创吉林省十大夜市之首。

  五是赵雪洁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大教师招聘范围》的第36号建议,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和支持教师招聘工作,保证每次招聘均明确招聘范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建议收悉后,县委、县政府责成教育局每次教师招聘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招聘政策与程序,按要求设置教师招聘范围,坚决抵制设置仅限985、211高校或其他歧视性条件的招聘范围,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县从教。

  二、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县政府及有关承办单位将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快伊通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县委副书记、县长叶永兴同志要求县政府各位副县长针对分管领域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责成分管部门认真加以对待和办理,充实办理队伍,提高人员素质,落实办理责任制,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办结。

  (二)建立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严密的程序和规章制度是确保建议、批评和意见有效落实的关键,县政府在制度和机制建设上不断加大力度,严格做到各承办单位在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建议办理初步方案,并及时与代表面商;第二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代表,在出具正式答复文件前,征求代表意见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第三个月回访代表,主动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不满意件重新进行办理。切实提高了办理满意度。

  (三)强化督办催办,进一步确保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县委督察室,将所有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在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通过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切实提高办理满意率。同时,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分析和研究所承办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动加强联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办理和答复建议、批评和意见,确保件件有着落,绝不允许出现无故拖延和主观漏办的现象。

  三、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总的来看,今年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各位代表和老百姓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不够,办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所受到资金、政策等方面制约,办理速度、质量达不到预期效果;三是在一些综合性问题的办理和解决上不够深入,不够彻底;四是部分对代表建议回复撰写内容不具体,没有写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决的方案和理由。

  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从三个方面着手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上去了,行动上才能跟进,办理环境才会真正改善。县政府将把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作为今年县政府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各部门切实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人员积极承办。实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切实做到尊重代表权利。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工作上全面落实代表意见。

  二是抓好工作落实。县政府将严格执行办理工作有关规定,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把办理工作与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相结合,与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与解决工作热点和难点问题相结合,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围绕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开展工作,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并及时总结提炼办理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新路径,实现经验的快速转化和应用,拓宽办理思路,完善办理机制,不断提高办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理实效。采取办前见面,详细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目的,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取得办理共识;办中见面,让代表参与办理方案拟定,了解办理全过程;办后见面,办理工作结束后,当面向代表介绍办理情况,征询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查漏补缺。

  四是完善监督指导。加大对各相关单位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监督指导,对回复内容不具体,解决方案不充分的,要求务必高度重视,细致开展办理及回复;对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建议回复内容,要求补充完善;对目前尚无法解决的建议,要求及时向代表说明情况,取得代表认可,充分尊重代表权利。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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