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委培生的一封信
各位委培生:
你们好!
经伊通县政府研究同意,伊通县委培生事项处理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5月26日发布公告,对第一批、第二批安置时,未能及时登记报名以及未能参加考试的委培生进行登记,并将在伊通县政府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就业安置。
现开发就业岗位114个,近期将进行第三批安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第三批就业安置,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其间在县人社局登记的人员,且通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确认符合就业安置条件的委培生,必须报名参加考试。未登记或已登记未参加报名、考试或已报名参加考试后应选择岗位而未选择就业岗位的委培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安置委培生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最后一次安置,因自身原因未登记,或已登记但未参加考试,以及参加考试但未选择岗位的委培生,政府不再安置。
3.报名时,本人现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上岗后不再参与上访进行承诺,需本人签字按手印。
4.上岗前,仍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上岗资格,责任自负,政府不再安置。
5.凡是到国家、省市政府或信访局登记上访的已安置委培生以及不听从用人单位监管,不遵守工作纪律、不能保证正常工作时间的委培生给予辞退处理,不再安置。
6.由于疫情原因,这次安置报名、考试时间另定,等全市疫情稳定再定时间另行通知。
委培生就业安置仅适用于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委托培养的大中专毕业生,不涉及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等问题。
详见《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培生第三批安置公告》
望周知!
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培生事项处理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