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2-25 11:02:00   来源: 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征求意见

  伊通满族自治县位于吉林省中部,与省会长春市毗邻。农业作为伊通县主导产业之一,农产品加工是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的关键,也是构建农业产业链的核心。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对于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技术装备提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扶持力度。重点围绕粮食、牧业两大主导产业,着力谋划玉米、水稻、畜产品以及副产物精深加工项目,培植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现依据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开发区建设规划,利用本地农业资源优势,拟在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后范村建设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园区定位为“一心、二区、四基地”,“一心”即农产品网销服务中心;“二区”即产城融合发展智慧化园区、农业产业孵化园区;“四基地”即引进高科技实验基地、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基地、农业现代化展示基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总投资49515.63万元,规划建设总占地225621.47㎡,建筑面积:1488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办公楼(含孵化器)、员工宿舍(含食堂)、展示交易中心、检验检疫与研发中心、标准化厂房、高洁净厂房、物流仓库、仓储冷库及设备用房等,可为入园企业提供厂房、办公、仓储、包装及生产辅助设施服务,建成后预计可引入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20家。

  园区建成后,经济效益良好,年缴税881.66万元,为地区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县域经济繁荣振兴。同时,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都提供了一定的就业岗位,缓解就业矛盾,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现向广大人民团体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3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畅

  联系电话:157 3447 7577

  电子邮箱:153617096@qq.com

  联系地址:政务大厅六楼

  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关于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草案

  一、建设背景

  农产品加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从种养业延伸出来,是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的关键,也是构建农业产业链的核心。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对于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技术装备提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伊通县生态资源丰富,农业资源禀赋,产业园建设地点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甲二西路以南、甲四西路以北、长伊城际路以西。附近没有污染型工业企业,环境卫生条件良好。拟建区域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等建筑和遗迹,社会环境条件良好。项目将建设成为引领城市发展的智慧园区,打造“产城充分融合”的发展格局,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和发展产业经济,以产业为保障,驱动城市更新和完善服务配套,进一步提升土地价值,持续向上发展的模式,形成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2、项目主体: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规模:

  规划建设总占地面积:225621.47㎡,建筑面积148800㎡,建筑内容:综合办公楼(含孵化器)、员工宿舍(含食堂)、展示交易中心、检验检疫与研发中心、标准化厂房、高洁净厂房、物流仓库、仓储冷库及设备用房等,可为入园企业提供厂房、办公、仓储、包装及生产辅助设施服务,建成后预计可引入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20家。

  4、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49515.63万元,其中拟融募资32000万元,其余资金筹资全部由建设单位投入。

  三、招标组织形式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凡达到国家规定一定规模的均采用委托招标形式,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工作。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规则做好每个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由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招标时招标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招(投)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保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保证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前期审批手续办理:

  1、可研编制及立项

  由项目单位组织三方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

  2、立项批复

  由发改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

  3、用地预审

  项目单位委托第三方对项目拟建设地块进行测绘,出具宗地图及地形测绘图,自然资源局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二)启动重大行政决策:

  1、决策草案形成

  决策机关决定启动决策程序,决策承办单位拟订决策草案。

  2、征求意见

  决策承办单位将决策事项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社会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公开作出说明。

  3、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决策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的同时,对决策的实施在社会稳定、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进行重点评估。

  4、合法性审查

  决策草案应当由决策承办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在合法性审核过程中,应当听取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

  5、集体讨论

  决策机关召开常务会议和常委会议讨论决策草案,会议组成人员应当分别发表意见;未发表意见的,视为同意。

  6、重大行政决策人大备案

  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应当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

  7、重大行政决策公示

  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对社会普遍关切应当进行宣传解读。

  (三)建设工程“四证”办理

  按照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审批流程依次办理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项目报建、招投标

  由住建局审批办负责办理项目报建,由项目单位确定好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信息并上传至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五)施工许可证办理

  由住建局审批办负责核发施工许可证。

  (六)项目施工

  开工前做好准备工作(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进场前准

  备),施工过程中定期召开例会、盘点工程节点进度,掌握工程关键节点,保障施工安全。

  (七)竣工验收

  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发项目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

  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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