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9-03 10:05:00   来源: 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景台片区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方案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的公示

  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景台片区建设步伐,全力实施“31345”县域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法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年〔12〕次关于征用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补偿标准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片区范围内部分土地、房屋进行征收。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立足于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要求,《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景台片区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方案》已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启动并执行,并于 2020年11月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该方案已于2020年11月25日经县政府七届[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2月9日经县委2020年第29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4月2日完成县人大备案。

  特此公示!

  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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