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06-14 15:06:00 来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伊通县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 公 示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7号)要求,伊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建成区内水体进行了排查。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城市黑臭水体的定义、识别标准,依据第三方水体排查结果及检测数据报告,我县建成区暂无黑臭水体。
现将排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排查结果有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与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联系电话:0434——4222177。
通信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绿科物流园南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