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0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吉林省盛华牧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听证权利已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4-4222684(审批办)通讯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伊通大街南段 邮编:13070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吉林省盛华牧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兴乡灯塔村 |
吉林省盛华牧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晨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投产后预计年烘干玉米 30000 吨 |
主要影响:运营期: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2)本项目主要的废气为收料粉尘、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筛分及清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干燥粉尘、烘干后成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燃料装卸、贮存粉尘、运输汽车尾气及热风炉烟气。3)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产生于输送机、滚筒筛、热风炉及烘干塔等设备。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物质灰渣、筛分杂质、轻质飞扬物、霉变玉米、化验残渣及无组织粉尘自然沉降部分等。采取措施:1)职工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2)热风炉安装布袋除尘器对热风炉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热风炉烟气经 15m高烟囱排放。无组织粉尘经自然沉降,原粮储存区设三面围挡,加设雨棚,采用封闭滚筒筛进行筛分,筛分机须自带纤维过滤袋,烘干塔四周设置防尘罩,外部设金属抑尘网等措施进行控制。3)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4)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生物质灰渣、化验残渣及自然沉降粉尘收集后暂存于热风炉房内,定期外售用做肥料;筛分杂质及霉变玉米收集后外售。 |
(责任编辑:唐如蜜)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