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伊通满族自治县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县镇村级河(湖)长及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成员等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室,县政府各局、办、室和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根据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调整伊通满族自治县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县镇村级河(湖)长及县级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负责人及成员单位责任人。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总 河 长:
孙立阳 县委书记
叶永兴 县委副书记 县长
副总河长:
宁文斌 县委副书记
刘敬涛 县政府副县长
二、县级河长
孙立阳 县委书记
饮马河河长(河源镇)(全流域河长)
叶永兴 县委副书记、县长
伊通河河长(河源镇、营城子镇、伊通镇、马鞍山镇)(全流域河长)
张亚冰 县政协主席
门家屯河(永盛街道)沈家屯河(永盛街道、大孤山镇、伊通镇)(全流域河长)
宁文斌 县委副书记
二十家子河(靠山镇、黄岭子镇)兴隆河、卡伦河(黄岭子镇)(全流域河长)
赵云安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东李河、西李河(全流域河长)(三道乡)(含二龙湖三道乡境内)
王 菲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向阳河(全流域河长)(靠山镇)(含二龙湖靠山镇境内)
孙大太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保南河、大沙河、倒木沟河汶水河(全流域河长)(河源镇)
刘怀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杨木河、司家河、丁家河(全流域河长)(莫里青乡)
高跃永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巩固河(全流域河长)(新兴乡)
邹天永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陈刘屯河、五一沟河、岗阳河(马鞍山镇)双庙河(马鞍山镇、景台镇)(全流域河长)
姚宏宇 县政府副县长
黑鱼河、塔老河、郭家屯河(伊通镇)、新民河(伊通镇、伊丹镇)(全流域河长)
艾四化 县政府副县长
二道河(二道镇)、柳树河(营城子、二道镇)(全流域河长)
刘敬涛 县政府副县长
那丹伯河、王家炉河、屏风沟河、打草沟河(全流域河长)(营城子镇)
邵立夫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干沟子河(伊通镇、大孤山镇、马鞍山镇)红旗河(大孤山镇)杨树河(靠山镇、大孤山镇)(全流域河长)(含欢欣岭水库)
费东佐 县政府副县长
西苇河(西苇镇)、孤山河(西苇镇、靠山镇、大孤山镇)(全流域河长)
胡冰洁 县政府副县长
小孤山河(小孤山镇)(含二龙湖小孤山镇境内)
刘志杰 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杨柳河、乐山河、响水河、机房子河、新凯河、五台子河、陶家屯河(全流域河长)(景台镇)
董宇恒 吉林伊通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大南河(伊丹镇、新兴乡)伊丹河(河源镇、二道镇、伊丹镇、新兴
乡)三家子河(伊丹镇)石溪河
(伊丹镇)(全流域河长)
县级领导负责督导、检查所包保乡镇的镇、村全流域河道保洁工作。
三、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主 任: 刘敬涛 副县长、县级副总河长
常务副主任: 王学锋 县水利局局长
副 主 任: 谢喜海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 海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志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孟祥雨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四、河长制办公室成员
负责人:李 波 (负责日常工作)
成 员:刘 达、孟 璐、陈 曦、李春阳、陈炳旭、
聂卫国
五、伊通满族自治县河长制成员单位及责任人
李忠武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郑 良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世清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 政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清波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党红梅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金仙峰 县开发区管委会副书记
裴 乐 县教育局局长
黄大坤 县工信局局长
刘 尧 县财政局局长
魏忠凯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陆 平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俊 县住建局局长
尹树军 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 兵 县交通局局长
王学锋 县水利局局长
刘万旭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荀洪义 县林业局局长
刘立国 县卫健局局长
董 富 县审计局局长
李创业 县司法局局长
李贵宾 县文旅局局长
冯永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左 波 县公安局政委
王秀斌 县民政局局长
陈 晓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立国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关 兵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在今后工作中,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先由接任其工作的领导替补,待正式任职文件下发后集中统一发文进行调整。
附件:伊通满族自治县镇村级河长名单
伊通满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