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合同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19号-JLSFB-202406
签订地点:采购人办公室
吉林省富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委托购买采购有缓控释功能的新型掺混肥料217吨,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采购项目经公开招标采购。该采购项目由吉林省嘉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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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吨) |
小计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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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缓控释功能新型掺混肥料 |
总养分≥48% N-P2O5-K2O 26 -10 -12 |
控释氮≥8% 不可添加硫酸铵或者氯化铵 钾肥使用原矿钾 |
217吨 |
4258.00 |
9239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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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大写:玖拾贰万叁仟玖佰捌拾陆 元整 小写:¥ 923986.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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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 玖拾贰万叁仟玖佰捌拾陆元整,(小写)¥:923986.00 元。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指令7日内完成供货,所有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的日期为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
四、付款方式
1.供方交货时应向采购人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采购人名称、税号等发票信息),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合同有约定),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合同有约定),采购单位肥料抽检的质量合格报告,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等。
2.财政付款:采购人在合同标的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提交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相关资料;县级财政拨付到采购单位项目资金10日内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将当年合同价款中财政付款金额共计¥:923986元支付给服务方。
五、验收:由采购单位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供货肥料进行抽样,并送有资质机构检测,出具正式检测报告。货物数量按各项目主体签字盖章的确认收货单为准。
六、合同补充条款:供货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应支付货物总金额5%的违约金;供货人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货物总金额5%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损失等。
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之间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供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另一份作为采购人向财政局提请付款的凭证。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在采购人和供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十、合同修改:除采购人、供方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采购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联系电话:
供方:吉林省嘉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