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05-06 14:12:00   来源:

伊通满族自治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为了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来伊留伊就业创业工作,特梳理优惠政策清单如下: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政策条件:对吉林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以及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民办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同等享受政策。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办理流程: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本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434-4236856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针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条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当年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的,按照100%基数的50%给予补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向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县就业服务局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系统确认终审通过。县就业服务局汇总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就业局就业科0434-4223722

  ◆3.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条件: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先行垫付培训费的,按规定将培训补贴拨付至培训人员银行帐户;参加培训机构有组织开展的培训,免交培训费,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给培训机构。

  补贴标准:初级8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60学时,中级15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110学时,高级20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150学时。

  办理流程: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全县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机构帮助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就业局就业科0434-4223722

  ◆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政策条件: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标准:A类补贴110元/人、B类补贴100元/人、C类补贴90元/人。

  办理流程: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就业局就业科0434-4223722

  ◆5.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政策条件: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对吸纳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补贴标准: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单位应自筹资金,再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带教补贴。

  办理流程: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434-4236856

  ◆6.吉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政策对象:应届毕业生

  政策条件:对普通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到我省省内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自2019年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赴我省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补贴标准:毕业生学费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学生攻读最后学历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采取分年度代偿的方式,根据其就业年限,最高代偿3年,代偿标准本专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办理流程:自2023年开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其就业所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经初审公示通过,报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审核汇总,报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分类核准。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434-4236856

  ◆7.公益性岗位补贴

  政策对象: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条件: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可向所在地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审核认定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满族自治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434-4222351

  

  ◆8.“三支一扶”项目

  政策对象:高校毕业生

  政策条件: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的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2年。

  相关待遇: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人员,直接在服务单位办理落编聘用手续,落编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1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安家费4500元。每年为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人员奖励 1700元。在基层服务期间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各项社会保险。我省招录公务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招募方式:每年上半年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发布招募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满族自治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434-4222351

  ◆9.马兰花创业培训

  政策对象:各类院校(含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办理流程:由培训机构向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经审核合格、公示后发放培训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434-4201226

  ◆10.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对象:针对高校毕业生等群体

  政策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为22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办理流程:贷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由贷款经办银行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创业担保贷款中心0434-4260055

  ◆11.初次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针对高校毕业生等群体

  政策条件:自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人员,可申请该补贴。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不得重复享受。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持身份证明、经营证明等相关证件,填写《吉林省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在吉林就业创业网下载)办理。创办企业可提供支付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纳税或免税凭证,个体经营可提供销售服务明细、进货清单凭证、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此外,企业还应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就业局信息科0434-4223723

  ◆12.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条件: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向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村)服务所(站)提出申请。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受理后通过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比对,符合条件的初审通过。县就业服务局对初审通过人员复审。核实无误的送同级财政部门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就业局就业科0434-4223722

  ◆13.返乡入乡创业基地申请认定

  政策对象:针对高校毕业生等群体

  政策条件: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人员在乡镇地域内创办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形成一定规模,带动一定数量人员入驻创业或吸纳一定数量劳动力就业,可按照层级申报原则申请创建返乡入乡创业基地。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省级基地,补贴30-50万元。

  办理流程:基地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环保、土地、建设、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依法登记注册,正常运营1年以上,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征信记录等条件。先申报县级地,在县级基地基础上申报市级基地,在县、市两级基地基础上申报省级基地。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就业局信息科0434-4223723

  ◆14.乡村人才职称申报和评审

  政策对象:农民人才、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等。

  政策条件:符合《吉林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中各专业的职称评审条件。

  补贴标准:参加乡村人才高级、中级职称申报和评审。

  办理流程:个人提交所需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434-4233836

  ◆15.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

  政策对象:1.企业中未认定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县级党委政府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

  政策条件:1.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的,需符合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2.县级党委政府引进的急需紧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需与属地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满2年。

  补贴标准:1.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2.县级党委政府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可以评定考试系列以外的副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

  办理流程: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联合成立考察工作组对各企业申报的拟享受人才政策名单和资格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由县财政拨付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434-4233836

  ◆16.安居保障政策

  1.提供免费人才公寓。E类及以上引进人才在县内无自有住房,可连续三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2.给予唯一住房购房补贴。引进的E类及以上人才,来伊后首次购房,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根据购房房款总价,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2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发放租房补贴。从省外引进的经省人社厅认定的A-E类人才,自行租住房屋或在伊通县域内无自有住房,补贴标准为A、B类人才1000元/月,C、D类人才800元/月,E类人才500元/月,共发放3年。个人提交所需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向县财政提交申请报告。

  4.公积金贷款优惠。从省外引进的经省人社厅认定的A-E类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正式聘用(劳动)合同,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下,可享受最高申请贷款额度80万元的优惠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434-4222351

  ◆17.家属安置政策

  D类及以上引进人才配偶,根据其原单位性质和意愿,本着对口相适原则,采取特事特办,予以妥善安置,原则上保持职级待遇不变。D类及以上引进人才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按照对等对口原则,安排到有空余编制的单位工作,原则上不改变其编制性质,津贴补贴、专业技术职称等待遇按分配的现行政策执行。在企业工作或未就业人员,举办人才需求对接会,向企业积极推荐。

  E类及以上引进人才父母可自主选择县内公办养老院,入住价格参照同等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价格的半价收取。E类以上引进人才及其父母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2020年以来由我县企业自主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来伊工作后生育子女并且子女户口落在伊通,每户奖励2000元。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联合成立考察工作组对各企业申报的拟享受人才政策名单和资格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由县财政拨付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434-4222351

  ◆18.子女入学政策

  E类及以上引进人才,参考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从优原则,统筹安排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教育局0434-4224777

  ◆19.就医保障政策

  E类及以上人才,本人、父母及配偶、子女在参保前提下可在县第一人民医院、县民族医院享受“预约门诊和住院绿色通道”诊疗服务,可在医保定点医院享受医保报销“绿色通道”服务。县第一人民医院、县民族医院为其每年提供免费体检一次。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卫健局0434-4222795

  ◆20.生活补贴政策

  针对与全县规上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伊通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于应届毕业生)和高级工及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限学历)或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限学历),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联合成立考察工作组对各企业申报的拟享受人才政策名单和资格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由县财政拨付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434-4222351

  ◆21.企业扩充岗位补助政策

  针对县内规上企业招录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伊通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可享受每人10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联合成立考察工作组对各企业申报的拟享受人才政策名单和资格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由县财政拨付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伊通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434-422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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