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06-03 16:05:00   来源: 县住建局

关于乌苏大街南地块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伊通满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乌苏大街南地块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乌苏大街南地块被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四至范围:东起庆德街,西至人寿保险公司西侧巷道;南起南壕路,北至人民大路。

  二、报名条件

  (一)取得法定评估备案证书;

  (二)三级(含三级)以上备案等级;

  (三)评估机构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备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

  (五)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名。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及工作实施方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满足本次报名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及土地备案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五)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七)近期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八)承诺书(注册土地估价师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内。

  方式:将所需材料及证明邮寄至伊通满族自治县库仑大路瑞祥家园西侧门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人:姚美双 联系电话:15584387663

  五、其他事项

  评估公司在作业时间所产生的住宿、车旅、餐食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评估公司自行承担。

  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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