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12-18 14:30:00   来源: 伊通经济开发区

关于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标准地”出让相关控制指标的公告

  为规范推进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明确用地准入和绩效标准,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函〔2025〕66号)和《伊通满族自治县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拟出让的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2025-CB-51号“标准地”相关控制指标予以公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2025-CB-51

  地块位置: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甲五路以北,甲四路以南,乙二街以东,长伊公路以西。

  用地面积:55413平方米

  二、“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

  (一)主要指标(3项)

  2025-CB-51地块主要指标

行业类别

制造行业

1.容积率

≥0.8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2100万元/公顷

3.地均税收

≥50万元/公顷/年

  (二)软性指标(N项)

  2025-CB-51地块软性指标

1.土地产出率

≥2000万元/公顷/年

2.能耗标准

500万千瓦时或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下

3.促进就业人数

≥50人/公顷

  三、公告期

  公告期限:2025年12月18日至 2025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四、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

  2.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文物保护评价

  5.洪水影响评估

环境影响评价.pdf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pdf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pdf

文物保护评价.pdf

洪水影响评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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