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12-18 14:30:00 来源: 伊通经济开发区
关于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标准地”出让相关控制指标的公告
为规范推进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明确用地准入和绩效标准,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函〔2025〕66号)和《伊通满族自治县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拟出让的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2025-CB-51号“标准地”相关控制指标予以公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2025-CB-51
地块位置: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甲五路以北,甲四路以南,乙二街以东,长伊公路以西。
用地面积:55413平方米
二、“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
(一)主要指标(3项)
2025-CB-51地块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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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制造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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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积率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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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2100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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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均税收 |
≥50万元/公顷/年 |
(二)软性指标(N项)
2025-CB-51地块软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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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产出率 |
≥2000万元/公顷/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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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耗标准 |
500万千瓦时或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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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促进就业人数 |
≥50人/公顷 |
三、公告期
公告期限:2025年12月18日至 2025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四、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
2.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文物保护评价
5.洪水影响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