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12-12 14:39:00 来源: 农业农村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饲料化)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农指〔2025〕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与申报项目所属乡镇政府共同完成验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其真实性有疑义请来人或来电举报,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6日。
举报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
举报电话:0434-4203033
附件: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饲料化)验收公示表
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