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公职人员持有残疾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评定管理,按照《开展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决定对伊通辖区内全体公职人员持有残疾人证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清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查清理范围
伊通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在职及离退休公职人员。
二、核心工作内容
县残联联合组织、人社、卫健、民政、医保等相关部门对所有公职人员持有的残疾人证,开展信息比对核查工作,将比对出的名单反馈给各相关单位,由单位对其日常是否显现残疾特征进行核实,并与本人进行沟通。对经确认已康复或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人员,应由其本人主动申请注销残疾资格,已享受相关待遇的,责令退还已享受的相关待遇。对残疾状况存疑但本人仍坚持具备残疾条件的,应提交市专家组重新进行鉴定复核;若复核结果仍不符合残疾标准,但坚持持证的人员,则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做后续处理。
三、自查整改要求
请全体公职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自身不符合残疾证持有条件、证件违规办理的,务必于2026年5月10日前,前往县政务大厅一楼西厅残联窗口办理证件注销手续,并主动结清、退回违规享受的全部待遇。
主动自查整改、及时清退资金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处理;逾期未自查、隐瞒不报、拒不配合核查或拒不注销证件、拒不退回违规待遇的,一经查实,将从严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作为纠治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县残联办证中心电话:0434-4263232
县残联办证地址:伊通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厅残联窗口
特此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7日
(初审:赵东兴 复审:裴钰 终审:郭涵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