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智慧乡村服务”升级改造的通知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伊政办函〔2020〕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144号)和吉林省商务厅《关于落实2020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任务的通知》(吉商建【2020】6号)文件要求,要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扶贫作用,支持电商企业参与扶贫,年底前完成村级电商服务站智能化改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管理。各乡镇要成立电商办,明确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农村电商工作,填报《乡镇电商办人员名册》(附件1)
二、加强排查,摸清底数。各乡镇(街道)务必于2020年11月11日下班前,对全部已挂牌电商服务站(具体名单见附件2)进行排查。结合实际对服务站运营情况进行定级,评定分为三个等级:设备完整、运营顺畅、服务功能齐全的为“A级精品站”;设备较完整但不常用、正在运营、有部分服务功能的为“B级合格站”;设备闲置、无人运营、服务功能弱化的为“C级空壳站”。填写村级电商服务站排查定级表(见附件3)
三、及时调整,建强队伍。对于名存实亡的“C级空壳站”,要及时撤换服务站长,选派工作热情高、熟练使用智能手机系统、热心电商事业的新农人、后备干部等人才担任村级服务站长,重启村级电商服务站服务功能。同时填报《调整村级电商服务站站长备案登记表》(见附件4)
四、督查落实,按时完成。由镇电商办负责加强村级电商站的日常管理,督促电商服务站及时下载“智慧乡村服务”APP、完成注册升级改造,并至少在“智慧乡村服务”APP内每星期签到一次。(操作指南见附件5)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每天都在通报“智慧乡村服务”APP注册进度和签到情况,县商务局加强督导落实,定期通报各乡镇的注册及签到情况,确保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13944497565
附件:1.乡镇电商办人员名册
2.已挂牌电子商务服务站名单
3.村级电商服务站排查定级表
4.调整村级电商服务站站长备案登记表
5.“智慧乡村服务应用”用户操作指南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