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论证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的结果公告
根据《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2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5年11月1日由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三位专家对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已递交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材料进行论证。现将公开论证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结果公告如下:
一、遴选结果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乡(镇)集贸市场改造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集贸市场地面硬化
项目实施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
项目预算:500190元
(2)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乡(镇)集贸市场改造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集贸市场地面硬化改造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
项目预算:519212元
(3)伊通满族自治县西苇镇乡(镇)集贸市场改造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西苇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西苇镇人民政府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西苇镇
项目预算:498778元
二、项目实施信息及项目补贴金额
支持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补贴金额:每个乡(镇)集贸市场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对市场主体缺位、乡(镇)急需改造的,县政府可补助乡(镇)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但补助额度或比例不变。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红丽、闫旭、赵环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论证保证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1.5%,待论证公示后中标单位论证保证金直接转为论证服务费,未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论证人信息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商务局
地 址: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商务局
联系人:郎鹏
电 话: 0434-4202016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
宇商誉A1栋1507 室
项目联系人:丛瀚文
联系方式:1560431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