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5-07-01 10:57:00 来源: 县政府网站
人口土地资源概况
全县耕地面积129599公顷,占幅员面积的51.3%。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0.33公顷。林地82888公顷,占幅员面积的32.8%。牧草地517公顷,占幅员面积的0.0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753公顷,占幅员面积的6.2%。居民及工矿用地12796公顷,占幅员面积的5.1%。交通道路用地709公顷,占幅员面积的0.28%。园地1459公顷,占幅员面积的0.6%。未利用的土地8862公顷,占幅员面积的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