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2-21 06:39:00   来源: 伊通发布

伊通满族自治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全县公共场所全面恢复营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一精准三确保”要求,依据四防指办发[2021] 26号文件精神,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县所有公共场所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前提下,可全面恢复营业。

  公共场所要继续执行扫码、测温、通风、消毒、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要求,扎实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单位法人责任和个人报告责任。对线下培训等易发疫情传播的公共场所,行业管理部门更要细查严管,必须在证照齐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营业,各有关部门务必发挥网格化包保排查作用,全面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执行规定不到位、防疫措施落的不实场所立即关停整改、严肃处理,坚决夯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时刻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0434—4221195

  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0434—4250110

  伊通满族自治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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