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10-18 10:12:00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公示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精神,坚持生态安全原则,科学组织、强化管理,进一步扩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模、规范放流程序,全面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农业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0]1300号)及《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渔发[2021]7号)精神,按照吉林省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的部署及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步骤安排,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定于近期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现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    放流时间:2021年10月28日。

    2、    放流水域和验收地点:伊通河上游石门水库段。

     3、    放流鱼苗供应单位:梅河口市牛心顶镇三里水产良种场。

  4、    计划放流品种、规格和数量:

品 种

规 格(个体全长)

数 量(万尾)

8-15cm

18

  根据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相关规定,邀请有关工作人员到现场验收监督,届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0434-4222534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 月18日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