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化肥“三新”配套技术示范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示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2022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伊农联〔2022〕2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化肥“三新”配套技术示范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通知”(伊农函〔2022〕203号),全县在8月24日-26日完成了新型主体自愿报名申请工作。经过项目专家组对各新型主体申报条件进行了审核遴选,现将审核遴选出11家参与2022年--2023年度化肥“三新”配套技术示范社会化服务新型主体初审合格名单公布如下。
1、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良荣种植家庭农场;
2、伊通满族自治县金辉种植专业合作社;
3、伊通满族自治县鼎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4、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农长丰农机专业合作社;
5、伊通满族自治县玉鹏农机专业合作社;
6、伊通满族自治县伊丹镇天帝生源种植专业合作社;
7、伊通满族自治县靠山镇庄家村博硕家庭农场;
8、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张岗子村建军种植专业合作社;
9、伊通满族自治县吉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10、伊通满族自治县伊丹镇永鑫家庭农场;
11、伊通满族自治县靠山镇艳会农业专业合作社。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现面向全县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7日11月至2日)。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来电、来信反映。
联 系 人:苏春辉(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电话:0434-4223686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