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07-19 09:54:00   来源: 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

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2023年获评省级梅花鹿遗传资源保种场奖励资金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指南的通知》(吉牧联发【2024】10号),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对2023年获评省级梅花鹿遗传资源保种场(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晶森鹿场)提供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省畜牧业管理局公布的梅花鹿遗传资源保种场名单等进行审核,经核查相关材料合法有效。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指南的通知》(吉牧联发【2024】10号)文件要求,给予奖补资金50万元。现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举报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

  举报电话:0434—4227817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

  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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