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遵照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专项整治行动》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范围
县辖区内所有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洗车业务(包括汽车修理与维护为主的洗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洗车、城区以外的专门从事洗车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整治内容
(一)未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
(二)办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进行备案 ;
(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包括机动车维修业务,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
(五)已备案但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六)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完整;
(七)备案后未按照备案承诺的经营范围、场地、设备、人员、管理制度等条件开展经营活动;
(八)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
(九)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改装加油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5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分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