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09-10 09:24:00 来源: 新e通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今年的9月18日是“九.一八”事变95周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铭记历史、勿忘国耻,警钟长鸣、勿忘“九.一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政府决定,于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农历八月初八)北京时间9时18分,在县城区域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
在县城区域内的20台防空警报器实施统控试鸣。
二、 防空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时长3分钟(三长音)。
空袭警报:鸣6秒, 停6秒,时长3分钟(十五遍连续急促短音)。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一长音)。
三、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县的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四、警报试鸣工作,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