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09-10 09:24:00   来源: 新e通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今年的9月18日是“九.一八”事变95周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铭记历史、勿忘国耻,警钟长鸣、勿忘“九.一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政府决定,于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农历八月初八)北京时间9时18分,在县城区域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

  在县城区域内的20台防空警报器实施统控试鸣。

  二、 防空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时长3分钟(三长音)。

  空袭警报:鸣6秒, 停6秒,时长3分钟(十五遍连续急促短音)。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一长音)。

  三、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县的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四、警报试鸣工作,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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