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11-02 13:46:00 来源: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伊通县生猪粪污干湿分离设施采购补贴试点项目补贴资金公示
为推进我县生猪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生猪粪污干湿分离设施采购补贴试点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设备实际采购含税金额的50%,受项目补贴资金额度限制,本次统一按采购总额的42.5%核算补贴资金。
经养殖场自主申报、现场核查、资料审核,现将拟补贴养殖场及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02日—2026年11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4-4227817
联系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2026年11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