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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06-13 14:54:00   来源: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关于将伊通满族自治县市场有限公司 进行划转方案的公开征求意见稿

  伊通满族自治县市场有限公司(简称大市场公司)成立于1999年,原隶属于县工商局,2001年按照国务院“管办分离、政企分开”的要求,县工商局将其上划给县政府进行代管,2017年县政府又将其移交给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管理,大市场公司拥有经营场地三处,分别为伊通县综合大市场,占地面积19,728㎡;营城子镇黄牛市场和农贸市场,占地面积共计13,663㎡;伊通镇内粮米市场,占地面积4,644㎡。拥有房产三处,分别为综合大市场内A区轻工大楼,为混合结构三层,建筑面积2,334㎡;综合大市场内农垦门市房,共6个,建筑面积为137㎡;综合大市场内市场公司办公场所,面积为395㎡。伊通综合大市场是市场有限公司在县城内一处集批发零售为一体的重要经营场所,从2018年到2021年,县政府为改善伊通综合大市场的经营环境、完善市场的服务功能,创建省级卫生城,以执法大队为建设单位陆续投入资金3300多万元,在伊通综合大市场院内进行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现在所有工程都已交付使用,经过几年的实践,综合大市场基础设施落后、卫生条件恶劣的现状得到了根本的改变。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伊国企改办[2021]2号文件)的精神,大市场公司应该移交给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将县政府以执法大队为建设单位投入到伊通综合大市场的项目形成的资产及负债随同大市场公司一并划转到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以便进行统一的经营和管理。

  县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我单位为承办单位办理大市场公司的划转工作,

  为了能够完成县政府交办的任务,首先我单位成立了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该办公室由局长亲自主抓,主管局长定期进行督办。其次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市场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并请县审计机构进行监督指导。在划转准备过程中,我单位保证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履行手续,最后报请县政府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6月13到2022年7月12日

  联系电话:4210006

  电子邮箱:2172468360QQ.COM

  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6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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