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草案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主体单位:
1、项目名称: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
2、承办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地址: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
4、建设性质:新建
5、承办单位概况: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5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城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及经营管理,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在县政府授权下实施土地整理开发;在县政府授权下与金融机构密切合作承载政府委托代建项目的投融资及项目建设;在县政府授权下做为政府指定出资人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PPP项目;做为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建设PPP项目;县政府授权的其他建设项目;水利设施开发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水利工程建筑;水利枢纽设施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1、建设的背景:
《伊通满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十四五期间,伊通将以立新配件、钰兴机械、锐特汽车零部件等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发动机模块、传动模块、行驶模块、转向模块、制动模块、车身模块、环境模块、电子模块与部件,以及转向机、仪表产品。培育和引入车辆动力系统配件、车身底盘配件、车身覆盖件等车辆配件产品生产企业,延长零部件产业链条,拓展产品领域。积极与长春对接,引进和培育汽车零部件企业,打造发动机模块产业集群、传动模块产业集群、行驶模块产业集群、车身模块产业,集群和电子模块产业集群。着力推进伊通县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乘用车液力变矩器制造、年产50万套轻量化副车架智能化生产线、年产10万套新能源汽车覆盖件、德天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电池用断电器及控制系统改造升级、年产80万套汽车悬架系统及其零配件生产、汽车专用微机控制器ECU生产开发等汽车零部件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罗普特安防产品高新技术产业园、伊通自动化破窗器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做大做特装备制造产业。”
因此,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构建良好的招商引资平台,加大汽车制造业投入,实现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经济快速发展,按照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发展规划,提出了本项目的建设。
2、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加快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十四五”时期是全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孕育和爆发期,是高新技术产业的新一轮高速增长期,本项目的建设能够较好满足汽车零部件制作业等不同特色类型高新技术企业入驻的科技研发需求,加快当地先进制造产业的发展,优化目前伊通满族自治县的产业结构、完善创新体系、优化企业生态结构,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
(2)项目建设是拓宽和完善融资渠道的需要,能够依托地区文化特色背景,壮大当地文化产业资金短缺是很多科技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对标准化厂房建设,整合各类资助投资渠道,引导各类投资和金融机构增加对企业的资本投入。一方面,充分利用政府资助的政策,积极为企业争取国家、省、市扶持资金;另一方面,在吸引外部资金方面发挥标准化厂房的媒介作用,为进驻企业引资。
(3)项目的建设可促进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正处于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建设标准厂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构建资源节约型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优化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土地资源配置,缓解用地紧张矛盾,为先进制造中小企业搭建发展平台,解决中小工业企业用地难问题的有效手段;是培育优势行业,促进工业集中区建设,推进工业聚集发展,加快推进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有效途径。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是积极响应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实施意见的具体行动,同时可拓宽和完善融资渠道,能够依托地区文化特色背景,壮大当地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还可以集约利用土地,满足相关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的需要,促进吉林省、长春市及伊通满族自治县汽车经济的发展。从多方面看,项目的建设都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概况:
1、建设目标:项目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要求,并结合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未来发展需求,确定本次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主要以新建建设标准化厂房为主,通过各个功能区的产业示范,辐射推广,进一步提升科技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为企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把服务基地建设成为创业共享平台,科技创新平台。
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甲六西路以南、甲七路以北、乙二街以东,乙三街以西区域。
3、规划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24520㎡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196057.83㎡,其中:新建仓库,生产车间,门卫等。
四、项目总投及资金来源
1、项目总投资:108506万元,其中:申请专项债券资金60000万元,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实施进度
1、项目实施原则
项目为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直接影响伊通满族自治县内中小型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对项目的全部工作进行慎重、周密、科学地计划就显得尤为重要,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时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按建设程序,统筹安排各项工作,避免返工浪费时间。
(2)认真严格做好建设期的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各阶段工作的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3)根据项目的特点,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重点跟踪控制明显影响投资的环节,保证投资总额不被突破。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27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3年12月,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10月~2022年6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评审及批复工作,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标及项目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022年7月—2023年10月,完成项目全部工程的土建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及装修工作(冬季土建工程不施工)
2023年11月~2023年12月,项目施工验收,交付使用。
六、工程招标内容及方式
项目招标拟采取委托招标组织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活动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应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经核准后建设单位如再作变更,需重新向原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项目审批部门将核准变更项目招标内容的意见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如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在招标活动中违反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事项,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件的规定,对项目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项目涉及工程地质勘测与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及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将按规定进行招标。为保证招标工作的规范性与公开性,工程招标工作应按规定的管理程序,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七、风险点及应对措施
1.工程建设风险:工程风险主要包括工程方案、工程地质、施工与工期等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给项目带来的风险。
应对措施:
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设计、勘察工作,选择具有较高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承建商,同时工程建设的各技术环节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单位担任,委托专业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可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管理活动的合理性、安全性,确保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保持高标准的同时,杜绝安全、质量问题。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建立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和控制;督促、检查工程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对工序交接、隐蔽工程检查、设计的变更、质量事故的处理、质量和技术鉴证进行控制;对出现违反质量规定的事件,容易形成质量隐患的做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2.就业风险:就业风险是指在专项债券存续期内,就业人员减少、基本社会保障提供不足引起的项目停产风险。
应对措施:
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就业应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承担起本项目防范就业工作风险的主体责任,及时为失业人员提供登记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共同做好就业风险应急处置,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3.拆迁风险:本项目拆迁风险包括项目建设对周边生产、生活的相关人群关于土地社会属性的风险、征地拆迁的风险和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等风险。
应对措施:
坚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坚持做到先补偿后搬迁、先安置后拆迁,不随意降低原有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保障;必须是拆一还一,拆迁补偿价不低于房屋征收周边市场价;不进行非法拆迁、不停水停电逼迁。
4.民族风险:工程项目民族风险是指因饮食丧葬习俗、宗教生活等各方面差异产生的群体性民族事件。
控制措施:一是要深入调查了解,对可能引发的民族、宗教界不稳定因素和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排查上报,做到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早化解矛盾,将可能引发的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健全工作网络,强化工作力量,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当地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为保持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八、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伊通满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4、《中国制造2025》
5、《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6、《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9、建筑方案规范及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科研建筑设计标准》JGJ91-2019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
吉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2/JT149-201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T5045-20202
10、建筑设计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1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
11、结构设计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2017)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4
12、给排水设计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21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13、电气设计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程》GB50343-20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15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16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2010
14、采暖与通风设计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吉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2/JT149-2016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15、海绵城市设计标准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2014年)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16)
《透水砖路面设计规范》(CJJ/T188-2012)
《城市道路与开放空间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15MR105);
《海绵城市建设系列》(15J012-1)
16、绿色建筑编制依据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T5045-2020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
17、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8、投资估算
国家计委办公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
发改委发布《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
《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公布《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关于调整费用定额相关规定的通知》(吉建造〔2021〕6号);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吉建造【2019】3号
吉林省地方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19、资金筹措估算依据
项目建设管理费:主要包括项目承办单位经费及项目承办单位开办费。即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完工清理费、合同契约公证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审计费、排污费及其它管理费用等,参照财建[2016]504号文件和市场综合价计取;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实行市场调节价格;
施工图审查费按吉建联发〔2018〕36号文件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吉建办〔2020〕38号文
招标服务费:参照《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市场综合报价计取
环境评价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市场综合价计取
工程设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市场综合价计取
工程监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市场综合价计取
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