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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06-21 09:26:00   来源: 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伊通满族自治县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的草案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主体单位:

  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

  2、承办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地址: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

  4、建设性质:新建

  5、承办单位概况: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5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城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及经营管理,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在县政府授权下实施土地整理开发;在县政府授权下与金融机构密切合作承载政府委托代建项目的投融资及项目建设;在县政府授权下做为政府指定出资人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PPP项目;做为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建设PPP项目;县政府授权的其他建设项目;水利设施开发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水利工程建筑;水利枢纽设施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1、建设的背景:

  孵化平台是指在一个集中的空间,在企业创办初期举步难艰时,提供研究、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推动合作和交流,提供综合服务帮助新兴的企业成熟长大形成规模,降低企业风险和成本,提高成活率和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依靠孵化平台汇集专业优势资源,缩短了社会资源之间的利用空间距离,提高社会资源的使用率,通过有效的专业技术服务,支持企业完成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阶段,间接实现推动相关产业扩大规模的目的。

  2、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建设是园区企业发展的需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形式,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是,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社会的信息化,中小型企业,由于其业主处于创业初期,经济实力弱,资金缺乏,融资困难,抗风险能力与大项目、大企业相比,基本没有优势。伊通满族自治县科技产业孵化平台建设项目,就是一个为企业供环境、创业服务的场所,而孵化服务是指在特定的区域内、在特定产业领域对经选择的中小企业项目提供房屋、金融、商务、信息、询、休闲、生活配套等各项服务,降低其企业产业化的风险,提高产化的成功率。本项目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科技产业孵化平台的实施,园区内企业和即将入孵的企业提供孵化平台,将推动开发区企业的发有利于提高开发区招商引资的成功率

  (2)本项目建设是落实产业发展政策的需要国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中小企业孵化器平台建设予以鼓励。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保证了中小企业孵化器有着非常明确的目标和宗旨。目前国家已出台了一系列培育孵化企业的政策,资金政策、贷款担保政策等,降低了中小企业的创业门槛和创业风险,使它们纷纷向孵化器聚集。本项目的建设均按照产业政策的要求,设计的方案适应范围广,市场容量大,前景广阔。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本项目建设是推进经济发展的需要本项目是建设科技产业孵化平台,属于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这对实现园区产业化和规模化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有利于园区企业发展壮大,是园区加快招商引资、推进工业项目顺利实施的需要。同时,项目建成后,入园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把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科研、生产和发展上,增强企业的生存能力,促进企业的快速成长和发展壮大。

  (4)本项目建设是对伊通满族自治县有效提升的需要本项目是建设伊通满族自治县科技产业孵化平台,属于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这对促进园区尽快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按照省、市对中小企业孵化器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建设中要按照高起点、高质量、不遗漏、不超标的原则,通过加固核心,完善功能,保障安全,强化管理,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按照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统一规划、标准,将伊通满族自治县科技产业孵化平台建设成为园区高质量的,为园区企业服务的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标准化公共服务空间、全方位的信息咨询服务,逐步达到适应园区企业的需要,适应企业不断扩大的需要,提升和推动园区工业经济发展。同时可以进一步增加伊通满族自治县的“造血”功能,增加地方财政税收和房屋租赁收入,迅速壮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力,快速推进工业发展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是入园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把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科研、生产和发展上,增强企业的生存能力,促进企业的快速成长和发展壮大。同时可以进一步增加伊通满族自治县的“造血”功能,增加地方财政税收和房屋租赁收入,迅速壮大当地经经济、社会发展实力,快速推进工业发展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多方面来看,项目的建设都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概况:

  1、建设目标:本项目为伊通满族自治县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入园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把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科研、生产和发展上,增强企业的生存能力,促进企业的快速成长和发展壮大。同时可以进一步增加伊通满族自治县的“造血”功能,增加地方财政税收和房屋租赁收入,迅速壮大当地经经济、社会发展实力,快速推进工业发展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以南,叶赫路以北,明珠大街以东。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50761.69㎡,新建3栋孵化中心、食堂等。

  四、项目总投及资金来源

  1、项目总投资:32225.2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

  五、项目实施进度

  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从2022年1月开始至2023年12月结束。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前期工作2022年1月-5月

  项目勘察设计招标2022年6月-2022年8月

  工程施工2022年9月~2023年9月

  设备采购安装2023年10-11月

  竣工验收2023年12月

  六、工程招标内容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凡达到国家规定一定规模的均采用委托招标形式,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工作。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规则做好每个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由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招标时招标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招(投)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保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保证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七、风险点及应对措施

  1.工程建设风险:工程风险主要包括工程方案、工程地质、施工与工期等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给项目带来的风险。

  应对措施:

  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设计、勘察工作,选择具有较高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承建商,同时工程建设的各技术环节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单位担任,委托专业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可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管理活动的合理性、安全性,确保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保持高标准的同时,杜绝安全、质量问题。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建立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和控制;督促、检查工程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对工序交接、隐蔽工程检查、设计的变更、质量事故的处理、质量和技术鉴证进行控制;对出现违反质量规定的事件,容易形成质量隐患的做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2.就业风险:就业风险是指在专项债券存续期内,就业人员减少、基本社会保障提供不足引起的项目停产风险。

  应对措施:

  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就业应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承担起本项目防范就业工作风险的主体责任,及时为失业人员提供登记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共同做好就业风险应急处置,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3.拆迁风险:本项目拆迁风险包括项目建设对周边生产、生活的相关人群关于土地社会属性的风险、征地拆迁的风险和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等风险。

  应对措施:

  坚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坚持做到先补偿后搬迁、先安置后拆迁,不随意降低原有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保障;必须是拆一还一,拆迁补偿价不低于房屋征收周边市场价;不进行非法拆迁、不停水停电逼迁。

  4.民族风险:工程项目民族风险是指因饮食丧葬习俗、宗教生活等各方面差异产生的群体性民族事件。

  控制措施:一是要深入调查了解,对可能引发的民族、宗教界不稳定因素和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排查上报,做到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早化解矛盾,将可能引发的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健全工作网络,强化工作力量,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当地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为保持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八、相关法律法规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4.《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2013

  5.《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3-2013

  6.《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8.《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9.《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10.《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20

  11.《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GB50515-2010

  1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

  1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2016

  14.《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T50118-2010

  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16.《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T67-2019

  17.《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1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

  20.《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229-2010

  21.《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15

  2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23.《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2015

  24.《餐饮建筑设计规范》 JGJ64-2017

  2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9

  2、公用工程编制依据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8);

  5.《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19;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

  7.《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9.《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17.《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

  1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2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2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10217-2018

  2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2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2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25.《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26.《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16;

  27.《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2010;

  15、资金筹措估算依据

  建筑工程费估算:按有关标准要求,参照类似工程指标,采用“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估算,估算总额为21944.70万元。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估算: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按生产厂家报价或参考同类工程估算,估算总额为1243.25万元。

  安装工程费用估算:给排水、供热、供电、通讯检查井等按有关标准要求估算,设备安装比例计取,估算总额为278.96万元。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估算:根据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计取,其中:(1)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财建[2016]504号文件计算。

  (2)招标服务费、工程设计勘察费、环境评价费、工程监理费、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工程造价咨询费、工程保险费、施工图审查费等按市场价收取。

  (3)其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经计算,估算总额为6371.25万元。

  预备费估算:按建设投资第一、二项之和的8%计取为2387.05万元。

  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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