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永兴主持召开县政府八届(25)次常务会议
12月2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叶永兴主持召开县政府八届(25)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怀辉,副县长姚宏宇、刘敬涛、邵立夫、胡冰洁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人选李宇嘉列席会议。
会前学习传达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听取了《2023 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报告》《2023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4 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伊通满族自治县本级保留权责事项清单(2023年版)》《 伊 通 满 族 自 治 县 河 道 采 砂 规 划 报 告 (2024-2029 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准关于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确保全县经济工作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要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全年目标,全面盘点梳理、查漏补缺,全力抓好年终岁尾冲刺收官。
会议强调,要以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为契机,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边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更好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把河道采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河道安全管理,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平台,强化职责,积极开展河道巡查,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努力维护良好的砂石资源开发秩序,切实保障河道防洪安全。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增强防范房地产风险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监管责任,共同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维护好全县房产交易市场的良好秩序,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政府办、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律师团等部门负责同志全程列席会议。(图/文:沈鸿升)
